《中国法制史教案》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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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法制史绪论第一节中国法制史的概念和意义一、概念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制度史——中法史(中国法学史?)专门研究中国历史上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演变及其规律的学科。二、意义1、了解中国法制发展的历史2、为今天的法治建设借鉴3、在国际交流中发挥作用第二节法律思想与法制史一、法制与法律思想的关系灵与肉的关系?二、中国历史上的法律思想与法制关系回顾夏商:信奉鬼神,利用鬼神治国——天罚、神判。西周:敬天保民、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礼法并用、礼主法辅。春秋末、战国至秦:礼崩乐坏、法家思想——公开法律、刑无等级、轻罪重罚、依法断罪等。汉初:无为而治——约法省刑、轻徭薄赋等。汉武帝后:独尊儒术——上请、

2、亲亲得相首匿、春秋决狱等相继出台。魏晋南北朝:礼法进一步结合、礼大量入律——八议、官当、以五服以制罪、重罪十条等纷纷入律——为礼法结合的最终完成和中国传统法制的成熟奠定基础。隋唐:礼法并用、以礼为主;立法要简约、划一和稳定;司法要慎刑等等思想指导——礼法结合、内容成熟的唐律诞生——是礼法结合的最终成果,也是中国传统法制的结晶。宋元明清:封建法律思想和法制的沿袭。清末:西方民主、自由、平等思想冲击(实际上经历了器物引进到思想引进的过程)——中华法系解体,法制改革,大量引进西方的法制原则和制度,如罪刑法定、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代理制度、辩护制度等。——为开创近、现代法制夯实基础。辛亥革命后至民国

3、:西方法学思想——资产阶级法制。革命根据地: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人民民主法制。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法制思想——新中国法制建立——法律虚无主义思想——法制受到挫折——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重新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法制。第一章中国法律的起源和夏商法律制度(约公元前21世纪—前11世纪)夏代版图商代版图第一节中国法律的起源一、中国法律的产生1、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2、原始社会有无法律?法律是阶级斗争的产物?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恩格斯:“在社会发展的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的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的规则概

4、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尚书•尧典》载:“(尧舜)流放共工于幽洲,放驩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国语•鲁语》载:“禹朝诸侯于会稽之上,防风之君后至,而禹斩之”。二、“法”、“刑”、“律”的含义1、法东汉许慎《说文》:“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汉代王充:“廌,一角之羊也,性知有罚。皋陶治狱,其罪疑者,令羊触之,有罪则触,无罪则不触。”灋氵廌去2、刑即有“型”,“规范”之意。也有“征伐”、“杀戮”之意。兼有“法”和“罚”两层含义。3、律《说文》:“律,均布也,从律声”三

5、、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1、缺乏公开性2、缺乏来自上天的正义第二节夏商法律概述一、禹刑《左传•昭公六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尚书•甘誓》:“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刑,怠弃三正,天用命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二、汤刑《左传•昭公六年》:“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尚书•汤誓》:“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尔无不信,朕不食言。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奴隶制五刑夏代:墨、劓、髌、宫、大辟源于苗民“五虐之刑”:“劓、刵、椓、黥、丽”商代:墨、劓、剕、宫

6、、杀五种。(法外刑:劓殄、炮烙、醢、脯)第三节夏商法律基本内容一、夏商的神权政治“行天之罚”二、夏商的罪罚原则1、罪及本人的原则,刑不诛连《尚书•大禹谟》:“罚弗及嗣,赏延于世”2、疑罪从轻的原则《礼记•王制》:“疑狱汜与众共之,众疑赦之”3、不杀无辜的原则《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引《夏书》:“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即宁可不按常法审案,也不能错杀无罪的人。4、过失减轻的原则《尚书•尧典》载:“眚灾肆赦,怙终贼刑”,即由于过失及不可抗力的原因,可以减免处罚,而故意和一贯杀人犯罪者处以重刑。三、夏商的罪名1、不孝罪《孝经•五刑章》:“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章太炎在《孝经本夏说》一文中考

7、证:“夏人尚孝,可能有不孝罪”2、不从王命罪《尚书•甘誓》:“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尚书•汤誓》:“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3、危害社会罪《尚书•盘庚》:“乃有不吉不迪,颠越不恭,暂遇奸宄,我乃劓殄灭之,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新邑”。4、杀人罪《左传•昭公六年》:“杀人不忌为贼”。5、不事农业罪《尚书•汤誓》:“我后不恤我众,舍我穑事,……夏王率遏众力,率割夏邑,有众率怠弗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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