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5117798
大小:1.30 MB
页数:12页
时间:2019-11-10
《《中国法制史笔记》PPT课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六章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公元220年-581年)学习要求:掌握本章的主要线索,掌握这一阶段出现的体现礼法结合的重要法律制度。一、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立法指导思想的发展与变二、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立法概况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内容的发展与变化四、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司法制度三国时期形势图西晋时期形势图东晋时期形势图南北朝后期形势图南北朝前期形势图:一、立法指导思想的发展与变化1、三国:“拨乱之政,以刑为先”2、两晋:纳礼入律3、南北朝:礼律进一步融合二、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立法概况(一)(一)立法概况:1、三国时期:《魏律》又称为《新律》1)在篇
2、数上,由原来《九章律》的九篇增加为十八篇。2)在体例上,将具律改为刑名列于律首。3)在内容上,“八议”入律。2、两晋时期:《晋律》又称为《泰始律》1)在篇数上,共有二十篇。2)在体例上,将刑名分为刑名、法例两篇。3)在内容上,“准五服以制罪”入律。4)有注释存在,故又称为“张杜律”。3、南北朝时期:《北齐律》1)在篇数上,篇目简为十二篇。2)在体例上,将刑名、法例合为名例律。3)在内容上,“重罪十条”入律。二、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立法概况(二)(二)法律形式的变化1、出现了律、令的区分。2、出现了格与式两种法律形式:东魏的《麟趾格》,西魏的《大统式》。(
3、三)法典在篇章体例上的变化: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内容的变化发展(一)(一)刑事法制1、定罪量刑原则的发展变化:(1)“八议”制度:1)《新律》中首次入律。2)“八议”指八种人:3)“八议”制度发展到唐朝形成一整套严密的规则(2)“准五服以制罪”制度1)即亲属之间相犯要按照五等丧服制来定罪量刑。2)所谓五服,指五种丧服(3)“重罪十条”制度《北齐律》中出现(4)“官当”入律封建官吏可以用官职爵位抵罪的特权制度,晋时有杂抵罪,到北魏和南朝的陈就称为官当,成为封建官吏的特权之一。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内容的变化发展(二)(一)刑事法制2、刑罚制度《北
4、齐律》中的刑罚体系已相当明晰,分为死、流、徒、杖、鞭。初步形成封建五刑制。3、罪名:为自己阅读材料(二)民事法制1、土地所有权制度1)曹魏:屯田制2)西晋:占田制3)北魏:均田制其余为自己阅读材料四、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司法制度一、司法机关1、曹魏曾在中央设立律博士2、北齐时中央改“廷尉”为“大理寺”,作为中央最高的审判机关。3、地方分为州、郡、县三级制,州、郡、县的长官即司法官。二、诉讼审判制度1、刑讯的制度化:南梁测囚法,又称测罚,南陈发展为立测法。2、死刑奏报制度的形成:对于已判定死刑的案件,最后决定权应属于皇帝,行刑前请皇帝再次核准,待核准后,再
5、下达死刑执行的命令。3、直诉制度的形成:登闻鼓、立肺石。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