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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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严格劳动纪律,强化内部管理,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证我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做以下规定。第二条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是人事管理的基础和关键,是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和后勤保障中不可缺少的管理措施之一,各单位和全体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和遵守。第三条借调人员)。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各类教职工(包括学校编制外聘用人员和第二章工作时间第四条按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我校实行每周五天工作日制,月工作日按

2、平均二十二天计算。第五条教师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具体上班时间按下列应到校时间考勤。(一)课表规定的授课(含辅导、实验)时间。(二)学校或所在单位规定的政治、业务学习时间。(三)所在单位临时通知的会议、集体活动、临时安排的工作或其他公益劳动时间。第六条管理岗位、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按法定工作日考勤。第三章考勤办法和要求第七条考勤办法(一)全校教职工应按学校规定的作息制度严格考勤,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需休假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二)各单位的考勤工作由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主

3、管,并由专人负责考勤登记、统计。(三)各单位应于每月五日前汇总上月考勤结果,并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加盖公章,连同各种缺勤证明一并报送人事处。第八条考勤工作要严格按规定执行,做到准确无误,请假、旷工、迟到、早退、出差、脱产和占用工作时间学习等均应计入考勤表。实行日考勤月公布制度。第九条考勤结果是学校审定发放工资、津贴补贴、转正、晋级、年度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第四章教职工请假及销假手续第十条因故不能上班的教职工,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第十一条教职工请假,必须根据所休假期的类别,提前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职工请假审批单》

4、(以下简称请假单),写明请假类别,请假原因及时间,并附上相关证明,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凡未经批准休假的,以旷工论处。准假期满仍不能上班者,应于假期满前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同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事先请假、续假时,事后应按规定补办请假、续假手续,理由正当经批准的,按请假对待。第十二条教职工休假完毕,应在上班当天内销假并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职工销假单》(以下简称销假单),销假时间以报人事处批准的销假日期为准。第十三条人事处对教职工请假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及抽查,如发现不按规定办理休假手续即休假的,按本规定

5、第六章相关规定处理。第五章审批权限及休假标准第十四条审批权限教职工请假五天以内(含五天)的,由所在二级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报人事处备案;请假超过五天的,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人事处审批;处级干部因私请假按本办法办理,但需报组织部和主管校领导批准。各类假期的计算均包括寒暑假、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第十五条休假标准及待遇(一)事假1.政策教职工因私事必须在工作日期间离岗的,可请事假。事假按半天(含半天)以上累计。2.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1)教职工事假月累计不超过十天或全年累计不超过三十天的,扣发因事假缺勤工作日的校内岗位津贴。(2)事假

6、月累计超过十天(不足一个月)者或全年累计超过三十天(不足二个月)者,停发因事假缺勤工作日的全部工资(含工资所有项目)。(3)连续事假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月,全年累计事假不能超过两个月,超过者按自动解除聘用合同处理。(4)事假全年累计超过三十天者,当年不参加年度考核,不发放年底绩效津贴,次年不晋升薪级工资。(二)病假教职工因病需要治疗或不能坚持工作需进行疗养者,可请病假。1.手续及政策(1)因病请假和续假,须凭校医院或合同医院诊断证明填写请假单,并向本单位和人事处请假。(2)去外地探亲因病不能及时请假者,需取得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7、3)急诊病假不超过三天。(4)半日休假者二个半天折算为一天。2.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1)连续病假不超过一个月者,工资(交通补贴和工作午餐补贴除外)照发;超过一个月者,不足二个月者,从超出之日,扣发缺勤工作日的校内岗位津贴。(2)连续病假超过二个月者,从第二个月起,停发校内岗位津贴;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扣发本人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两项和,下同)的百分之十。(3)一年累积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扣发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扣发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二十。(4)连续病假

8、超过三个月(或一年累积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为长期病假,长期病假病愈上班时需凭医院证明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诊断书,并实行试工期,试工期为二个月(以实际工作日计算),试工期工资待遇仍按病假期间执行,若试工期满能够胜任工作(用工单位开据证明),则补发试工期的工资各项待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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