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车,关某没有赶上。乙将该手机占为己有,经查该手机价值6000元。 I (3)2010年5月,丙约其两个哥们进入某酒店吃饭,共消费3200元。三人自知身上没钱,于是,丙在结账时谎称忘记带卡要回自己的房间去取,另两人也谎称去洗手间而乘机溜掉。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上述案件中甲、乙、丙的各种行为构成何罪?并简要理由。参考答案: 1.(1)依据《刑法》第382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构成贪污罪。本案中,甲、乙、丙三人事前合谋,甲、乙取钱,而由丙在二人取钱后上车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