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3036502
大小:38.51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9-25
《贵州盛华职业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贵州盛华职业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盛华后保字〔2011〕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在校党政领导下,由校后勤保卫科监管实施,明确保卫科是学校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的职能部门,其他单位和相关部门应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共同协助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各单位应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所属师生员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
2、原则,切实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凡在学校内行驶、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在保卫处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辆以及驾驶员,应服从学校统一管理,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驾驶人员管理 第五条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已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校内正式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和在校学生,以及聘用的临时工均需到保卫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纳入学校各部门归口管理。 第六条在校注册的驾驶员应按公安部门要求,参加公安或学校保卫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法律法规学习。 第七条在校注册的驾驶员驾驶证应按时参加年度审验,驾驶人员须持年检复印件到保卫
3、部门备案年审结果。 第八条机动车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交通管理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严禁酒后驾驶,不得将车辆交与非驾驶员驾驶,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第九条违章驾驶员要自觉接受交通处罚,在规定的时限内到交通管理机关交纳罚款。 第十条校内发生交通事故,不得隐瞒,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和保卫处报告;校外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尽快抢救伤者,及时报警,不得肇事逃逸。 第三章机动车及停放管理 第十一条单位和个人机动车上牌后,十五日内到保卫处登记注册,纳入学校机动车档案管理。 第十二条在校注册的单
4、位或个人机动车应按公安部门的规定,按时参加年检。 第十三条单位或个人对已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辆应按公安部门规定及时报废。 第十四条执行运输任务的校属小车、班车,出车前,应认真进行安全检查,保持车况良好。 第十五条校内机动车应在学校指定的停车位、停车场停放。禁止在非停车点乱停乱放,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及严重影响学校正常道路交通秩序的车辆,有关职能部门有权移动车辆,所需移动车辆的费用由车主承担。 第十六条学校举行大型活动,由保卫处负责指定临时停车地点及指挥调度。各部门、各单位组织考试、会议、演出等大型活动必须落实专人负
5、责车辆安全工作及保证交通畅通。 第十七条对于停放在校区内的车辆,其驾驶员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关好车门、车窗,车内不得放置贵重物品,以防丢失被盗。第十八条非本校车辆,未经同意,不许在校区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向保卫处报告,同时要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引发事故的由当事人负责。 第四章非机动车管理 第十九条校区道路上禁止骑车带人,学校所属人员要自觉做到不带人,对违反者进行批评教育,不服从管理通报批评。 第二十条校区内禁止骑车猛拐、骑快车;不得双手脱把,互相追逐或曲折行驶做危险动作,违反上述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由骑车人负全部责任。
6、 第二十一条非机动车存放在车棚、停车区域等指定地点,不得停放在人行便道上,同时应自觉摆放整齐,对不服从车辆管理的行为,按校园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非机动车的铃、闸、锁必须齐全有效;停放时锁好自行车以防丢失。 第二十三条自觉服从学校的交通管理制度,主动维护校内正常的交通秩序。 第五章道路及设施管理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进入学校后须服从执勤人员的指挥、检查和管理,按照校区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和停放,严禁在行车道上乱停乱放,阻碍交通。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在学校内行驶时,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主动
7、避让行人,教学区禁止鸣笛。 第二十六条在校内行驶的机动车不得在规定禁行禁停区域内行驶和停放,禁止占用绿地和便道停放车辆,如因工作需要,需经保卫部门批准。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内道路上无证驾车、教练和试刹车。 第二十八条校区交通主干道、消防通道、各交通路口禁止停放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第二十九条校内设立的道路交通警示牌、灯、线、减速带、隔离桩等交通设施,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移动或损坏。 第三十条校内交通道路,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占用。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设置管
8、线时,施工部门须事先报告保卫部门同意,并设置警示标志牌,竣工后,及时修复路面和有关交通设施,并清理施工垃圾。 第六章车辆出入校门管理第三十一条非本校车辆,需进入我校的应在我校门卫室登记换证,取得我校的车辆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校园,离校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