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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25
《盘马埠小学教职工师德考核方案(修订稿)》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盘马埠小学教职工师德考核方案(修订稿)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和《在全区教育系统深入开展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落实潍坊市教师“十不”行为规范,更好地履行教师的职责,使每个教师能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根据《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以考核教职工履行职业道德规范为主,学期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通过
2、综合考察评价,确定考核等级,并根据实际情况与教师评优选先挂钩。特别是在特级教师、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能手评选时将把师德考评结果作为前置条件。 二、考核内容(一)考核内容:根据《潍坊市育华学校教职工师德考核细则》、《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对教师在师德方面的表现,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 (三)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人数根据教管中心确定比例确定。 (四)师德考核将试行“一票否决”,师德承诺书、师德考核结果,载入教师师德档案。 三、考核
3、程序 学校成立校长为组长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考评工作。 (一)被考核人进行自我评估,并填写考核表; (二)被考核人在教师大会作述职报告,教师互评; (三)满意度调查;(一线教师由学生、家长评议;行政人员由全体教师评议。) (四)教职工对师德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在考核结果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应在7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通知本人,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监督小组和调解小组申请复核。 (五)师德考核结果,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四、考核结果的效力 (一)考核结果是教职工聘任、晋职、工资晋升、奖惩、培训以及辞退等依据。 (二)凡
4、在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不得晋升工资,停发或扣除有关津、补贴,或调离教学岗位;若连续两次考核均为不合格,报请上级主管部审批后予以辞退。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一)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出现违法违纪事件被公安机关处罚的; (二)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讽刺、挖苦、辱骂、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被上级部门查实的,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由于失职造成学生较大不安全事故者。 (四)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
5、乐等服务消费; (五)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有偿家教;强行为学生订购或推销教辅资料; (六)不服从学校合理工作安排者。 (七)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到以课业知识补习为内容的社会办学机构从事有偿兼职兼课; (八)有违法违纪等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受到区、市通报批评的。(九)师生反映且经查实的其它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潍坊市中小学教师“十不”行为规范》的。 六、附件 (一)本办法解释权归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王政
6、组员:黄庆森于恒湘杨承森吉忠元(三)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20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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