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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24
《泉州师范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附件5泉州师范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为做好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原则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按照以下原则:(一)按需设岗,按岗聘用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对工勤技能岗位统筹规划,合理设置,严格按岗聘用。(二)规范管理,逐步到位按照省市规定的比例设岗。通过严格控制三级以上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员的数量以及自然减员等办法,逐步使工勤技能岗位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岗位聘用时以人员现聘技术等级为基准。二、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一)我校设置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
2、位,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各等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技术工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及以下之间的比例为0.1:0.4:3:5:1.5。(二)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主要设置在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岗位。-27-(三)三级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主要设置在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有一定要求的岗位。三、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一)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1.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2.按照学校相关规定,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并由学校批准聘用为相应的技术等级。(二)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1
3、.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2.按照学校相关规定,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并由学校批准聘用为相应的技术等级。(三)五级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按照学校相关规定,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初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四)出现同一级别符合上岗条件的人数多于岗位数的情况时,按以下优先顺序原则处理:1.第二轮岗聘受聘该等级,且聘期内能够承担受聘岗位工作,学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均为合格的人员。2.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技术等级考评时间较长的人员。3.任现岗位期间在所在部门担任班组长。4.学历学位较高的人员。5.
4、工龄(参加工作时间)较长的人员。6.校龄(在学校工作时间)较长的人员。-27-四、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一)申请。符合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泉州师范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二)审核。各二级单位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岗位工作情况进行审核、评议,提出拟聘人员名单。(三)审定。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委员会,审核、确定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选。(四)公示。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选名单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五)核准。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市主管部门核准。(六)聘用。校长与一级、二级岗位
5、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并授权各二级单位行政领导与三级至五级及以下岗位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五、本实施细则由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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