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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点击:»政法干警考试历年冀题备考资料海暈下载<<我们将第一时间发布2010年政法干警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敬请关注华图网校论坛基层政法考试之刑法第二十章危害国防利益罪第一节平时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一、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第386条第1款)(一)概念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的行为。(二)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其对象是依法执行职务的军人。如果对非军人或非执行职务的军人进行暴力和威胁的,不构成本罪。所谓暴力方法,是指进行袭击或人身强制,
2、常表现为攻击、殴打、伤害、捆绑等;所谓威胁,是指以眾力逼迫、恫吓,使人屈服,进而实现行为人所要求之行为。从法定刑上看,此处的所谓眾力,如果致军人重伤或死亡的,已超出木罪构成要件所规定的范囤,应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罪论处。3、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所构成,军人在特定情况上也可构成木罪。4、主观方面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三)认定木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1)本罪所侵害的对象为正在执行职务的军人。而后者所侵害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防利益以及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活动,而后者侵害的是社会公共秩序和国家机关
3、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活动。二、破坏武器装备、军用设施、军事通信罪(第369条)(一)概念破坏武器装备、军用设施、军事通信罪,是指故意破坏武器装备、军用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二)特征1、侵犯的客休为武器装备、军用设施的使用效能和军事通信的保障秩序。2、客观方而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军用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破坏的对象仅限于武器装备、军用设施、军事通信。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在实践中应以行为所破坏的对象确定罪名。3>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为故意。三、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第372条)(一)概念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假
4、冒军人身份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二)特征1、侵犯的客体为军队的声誉及其正常活动。2、客观方而表现为冒充军人进行招摇撞骗。主耍包括三种悄况:非军人冒充军人,级别鮫低的军人冒充级别较高的军人,一般部门的军人冒充要害部门的军人。行为人利用假冒的军人身份进行了招摇撞骗,欲谋取非法利益。但本罪的成立并不需要行为人己经实际取得上述非法利益,只耍行为人已经实施了招摇撞骗行为,即构成犯罪。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可以是非军人冒充军人,也可以是军人中士兵冒充军官等。4、主观方面为故意,其目的往往是为了谋取政治待遇、物质待遇、户口、职位、工作等非法利益。(三)
5、认定木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1)本罪所冒充的是军人,而后者所冒充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主婆是军队的声誉以及其正常活动,而后者所侵害的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声誉及其正常活动。行为人在连续性的招摇撞骗过程中,有时冒充军人,有时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视为一行为触犯数罪,以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四、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卬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卬章的行为。木罪侵犯的是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
6、、印章的行为;犯罪主体是-•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五、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以秘密手段窃取或者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管理秩序;客观方血表现为以秘密手段窃収或者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第二节战时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一、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第376条第1款)(一)概念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是指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情节
7、严重的行为。(二)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战时预备役人员的征召和军事训练管理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预备役人员在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军事训练,悄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构成的时间只能在战时。情节严重是指因拒绝、逃避征召或军事训练影响军事任务完成产牛恶劣影响的;经多次教育仍拒绝、逃避征召或军事训练的;多人伙同拒绝、逃避征召或军事训练的;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征召或军事训练的等。3、犯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能由预备役人员所构成。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作为预备役人员应被征召或进行军事训练,而予拒绝或逃避。二、战吋拒绝、逃避服役罪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8、是指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兵役,情节严重的行为。木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战时兵役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兵役,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在战时有义务服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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