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明特性”对话框,请执行以下操作:1.按 L 键(或选择“外观”>“重点照明”)以打开“重点照明”界面。2.在“重点照明”界面中,在某个重点照明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选择“特性”。在“重点照明特性”对话框中,单击“选择>>”按钮来为重点照明选择自动放置方法。·在照亮对象之前:将重点照明放置在关联对象之前(相对于当前相机视图),略微偏右上方。这与第一次创建重点照明时完成的自动放置相同。·在照亮对象之后:将重点照明放置在关联对象之后,略微偏左上方。这与“在照亮对象之前”相反,对于背光和“边缘”光源很有用。·在照亮对象上方:将重点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