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说法-HR如何防范劳动合同解除争议管理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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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甲与乙是同乡,2001年12月乙投资新办公司,邀请甲加盟新公司担任副总经理,约定月薪为5000元。碍于情面,甲与乙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只由乙方出具了一份“关于工资的说明”,在说明里简单地列了甲到公司的日期、月薪、担任的职务,公司落款盖章。为了偷避个人所得税,甲每月以个人的名义在公司工资单上签领工资800元,其余的4200元甲分别以多个朋友的名义(事实上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系)签领工资。同时,乙以“为甲方偷避了个人所得税”为由,要求甲自行承担全部的社会保险费(包括本应由企业承担的部分)。甲默许。2003年5月,因公司业务拓展不力、资金短缺而陷入经营困境

2、,乙决定裁减员工以减少日常开支,于5月中旬通知甲自6月1日起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甲要求公司给予相当于二个月工资额度的经济补偿金。乙方不允。甲遂向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1、公司给予10000元的经济补偿金(相当于二个月工资);2、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再给予5000元的额外经济补偿金;3、支付本应由公司承担的部分社会保险费。案例焦点双方争执的焦点在于:以何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甲方要求按5000元/月的标准支付,乙方只同意按800元/月的标准支付。仲裁委调解不成后裁决:乙方以甲方在工资单上签字实际领取的工资为准给予甲方经

3、济补偿1600元,同时支付800元的额外经济补偿和企业所应承担部分的社会保险金。甲方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1、“关于工资的说明”具有法律效力;2、乙方无法提供证据表明甲方的朋友与乙方公司存在任何劳动关系,乙方也未为这些甲方的朋友缴纳社会保险,且他们的工资实际全为甲方领取,表明甲方实际领取的工资总额为5000元。判定甲方胜诉,支持甲方的所有请求。从法律和证据的角度分析,你认为哪个结果是正确的?(二)、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经济补偿1、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

4、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风险分析1、未缴纳社保、未足额缴纳社保,提出解除,支付补偿;社保成本大增。2、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

5、害劳动者权益的,提出解除,支付补偿。3、单位严重违法侵权,无须告知而直接解除(举证责任?)4、未按照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提出解除,支付补偿。5、举证责任倒置6、劳动者提出口头辞职,又拒交书面申请怎么办?《司法解释(一)》第十三条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应对策略1、试用期不缴纳社保,注意劳动关系的证据。2、工资在财务上的处理技巧(分开制单、其他名义入帐、拿发票报销冲帐)。3、全面审查制度,对做不到的予以删除(尤其是法定福利方面、强制加班),实施时灵活处理。4、

6、提供给员工的劳动工具、保护用品等资料,执行严格的借用/使用制度,懂得保留证据。5、对问题员工,一线部门经理要提高警惕,随时事先知会人力资源部再作行动。案例——劳动合同是否该解除?2005去年1月,某单位与小张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同年10月,单位根据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及病休建议,同意小张休息3个月治病。在医疗期内,他每月均回单位领取病假工资。但是,病假满后,他却没有回单位上班,单位多次打电话到他家通知其上班,都没找到人。问:1、单位能否解除他的劳动合同?2、单位该如何操作才能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

7、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

8、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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