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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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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账员工作职责1、熟悉掌握有关财经政策、法令以及与本职有关的财务制度。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加强财务管理水平。认真执行学校预算,遵守国家财经纪委制定各项财务制度。及时向校长汇报经费情况,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2、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凡遇财经制度尚未明确规定的开支项目支配或特殊经费使用按学校领导决定执行,拒绝收支违反国家规定的费用。3、认真审核原始凭证。退回补填、更改、重写或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数字差错、书写不清的凭证。及时向领导汇报伪造单据、涂改凭证、虚报冒领款等错误行为。4、掌握学校各项收支数据情况。根据学校工作的
2、特点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从有利于教育事业出发,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当好领导的“参谋”。5、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和主管部门规定,设置各种账册,及时准确的记账,算账、报账。真实准确、完整,年终配合领导共同搞好“台账”工作。6、监督、检查学校各方面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财产保管、收发、计量等工作。7、定期装订妥善保管报账凭证、账簿表册等档案工作。接待上级机关、财政等部门来校检查或了解工作。负责向有关部门提供材料,如实反映情况。8、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额定数,不坐支、更不得私自挪用现金。未经领导批准的开支、借条和不符合规定的票据等不予以办理。
3、确保库存现金与账面数一致。9、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登入现金账,并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收写整洁、逐日登记。10、严格执行安全制度。报账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认真管好现金收据及其它有价票证。学校贫困生救助管理办法一、成立评审小组:学校在校长领导下,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研究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二、资助对象:在校家庭贫困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三、资助原则:(一)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二)应助尽助,适当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三)通过校会、班会、
4、家访等形式,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自立能力;(四)多渠道筹集资金,对特困家庭学生快速直接救助。四、享受资助学生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二)父母亲双方或单方亡故,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三)父母亲双方或单方下岗,家庭依靠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生活的;(四)特困残疾人子女和残疾学生;(五)父母亲双方或单方常年生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六)因遭受严重的天灾人祸,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五、资助方式:低保家庭儿童、孤残儿童免费入园,中学发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及救
5、助金,结对帮扶等。六、建立贫困生档案:每学期结合学生实际,建立“贫困生档案”,确保对贫困生的家庭情况、学习、心理、发展等方面全方位了解,不仅做到物质上关注,而且做到精神上引导和鼓舞,保证贫困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七、资助申报审批程序:(一)贫困生每学期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期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寒亭区贫困学生救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二)学校评审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在学校和所在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后,
6、学校将资助名单,公示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确定。(三)学校填报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花名册并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签字确认。八、资金使用原则:资助资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用于贫困生救助,严禁挤占、挪用。九、责任追究: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各类救助资金的评审、发放实行阳光操作,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师生和群众举报、投诉,对于出现问题的要严肃查处。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取消其
7、受助资格:(一)弄虚作假获取救助金的;(二)生活不节俭,平时有抽烟、饮酒等明确禁止行为的;(三)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的;(四)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后,未主动提出停止救助的。物品采购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政府采购行为,确保我校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促进廉政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特制订中小学物品采购管理暂行办法。1、成立学校物资采购小组,负责行使学校政府采购的职能,实施本学校物资的政府采购,并接受教育管理办公室的领导和监督。2、学校政府采购遵循“两公开一监督”原则,作到公开、公平、公正、高效。 3、学校采购物品凡列入《潍坊市财政局
8、关于公布<2010年潍坊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潍财采〔2009〕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工程、货物和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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