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2816771
大小:84.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9-23
《32.渔夫的故事 文档》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笔峰小学电子备课课时教案年级四 科目语文 任课教师 刘国芳课题32.渔夫的故事课时安排一课时 课型新授 设计时间 使用时间月日第节 目标预设知识与技能1.认识生字。2.理解文章内容,理清文章脉络,简要地讲述课文内容。过程与方法 自由阅读,在读的基础上探究人物的精神品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体会渔夫是怎样用智慧战胜魔鬼的,知道有智慧的人是真正强大的,不可战胜的。 重点难点重点理清课文脉络,从有关词句中体会魔鬼的凶狠、狡猾和渔夫的智慧。 突破方法分角色朗读课文、表演读,读出不同人物的特点及感悟体会。 难点理清课文脉络,从有关词句中体会魔鬼的凶狠、狡猾和
2、渔夫的智慧。 突破方法分角色朗读课文、表演读,读出不同人物的特点及感悟体会。 教法学法教法导读法 学法 朗读法教具准备生字卡片 第一课时过程设计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时间一、大致了解《一千零一夜》 1、“同学们,你们看过《一千零一夜》吗?里面的故事大都发生在现在的哪些国家?(阿拉伯) 2、猜一猜 “芝麻芝麻,开门吧!” “主人,有什么事?请吩咐吧!” “恶魔岛、巨蟒” (幻灯出示以上句子请学生猜一猜这些句子分别出自哪一个故事:一是《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二是《阿拉丁神灯》,三是《辛巴达航海历险记》) 二、导入新课 1、那我们今天学的
3、是:渔夫的故事(板书) 2、同学们,你们都预习过课文了,是吗?那我们来读读以下词语 撒网打捞 拉拢 撬去 笑逐颜开 自言自语 堡垒 桅杆 山洞 喇叭 无恶不作 恩将仇报 下流无耻 你们发现了什么?(一二排形容渔夫、三四排形容魔鬼) 板书:渔夫 魔鬼(此处“魔鬼”二字写得比较大) 3、快速地自由读课文,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 如:渔夫救了魔鬼,魔鬼恩将仇报 板书: 渔夫 魔鬼 救了魔鬼 → 恩将仇报 (捞上胆瓶) (要杀渔夫二、深入课文,赏析人物 1、同学们,你们肯定都发现了,
4、刚才老师写渔夫和魔鬼的时候,把渔夫写得小小的,魔鬼写得大大的。你们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以卵击石——渔夫是鸡蛋,魔鬼是石头,用鸡蛋去碰石头,那结果就不言而喻了,突出魔鬼是不可战胜的。 自由说集体读快速地自由读课文,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 3分钟16分钟第一课时过程设计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时间2、通过一大一小的对比,引出文中描写魔鬼不可战胜的文字 幻灯出示:魔鬼头像堡垒,手像铁*,腿像桅杆,口像山洞,牙齿像白石块,鼻孔像喇叭,眼睛像灯笼,样子非常凶恶。 齐读,思考:用什么词语来形容魔鬼?(如庞然大物、青面獠牙、面目狰狞等) 3、
5、深入体会魔鬼的丑恶嘴脸 “魔鬼的外表就已经是如此的可怕,那他的内心是不是也同样的可怕呢? 请同学们仔细地读一读上面两句魔鬼说的话,去感受一下魔鬼的内心。 (幻灯出示:“所罗门啊,别杀我,以后我不敢再违背您的命令了!” “渔夫啊,准备死吧!你选择怎样死吧,我立刻就要把你杀掉!”) A.你相信魔鬼的话吗? “无恶不作的凶神”就是指魔鬼净干坏事,哪里会懂得报答别人呢! 魔鬼就跟《狼和小羊》中的那头狼一样,做坏事还要给自己编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B.找出魔鬼被关回胆瓶的话:“渔夫,刚才我是跟你开玩笑的。”——低三下四 三、正义战胜
6、邪恶,感受渔夫的自信与果敢 1、面对要杀自己的如此可怕的魔鬼,渔夫的表现又是怎样的?文中有一句话已经很好地告诉了我们渔夫的表现:渔夫一看见这可怕的魔鬼,呆呆地不知如何应付。 出示:“我把你从海里捞上来,又把你从胆瓶里放出来,救了你的命,你为什么要杀我?” 指导朗读:想象自己就是站在魔鬼面前的渔夫!(极度恐惧)齐读,思考:用什么词语来形容魔鬼?找出魔鬼被关回胆瓶的话11分钟第一课时过程设计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时间2、魔鬼最后怎么样了?自由读读最后一自然段 3、把渔夫战胜魔鬼关键的句子划出来 “他是个魔鬼,我是个堂堂的人。我的智慧一
7、定能压制他的妖气。” 自信、果断、果敢…… 学生每说一个词语,将板书中的渔夫写大一点,直到大过魔鬼,表示渔夫战胜了魔鬼,突显出主题。 4、哪里还能看出渔夫非常果敢,找出来,我们一起体会体会。 “你不是住在这个胆瓶里吗?照道理说,这个胆瓶既容不下你一只手,更容不下你一条腿,怎么容得下你这样庞大的整个身体呀?” 要读出一本正经(严肃认真),说这话的时候,渔夫早就打好了如意算盘,说这话时他心里是怎么想的呢?而此时魔鬼心里又会怎样想呢? 四、写话 同学们,学了这则民间传说,你心里是否有很多话要说呢?可以是自己学习后的体会,可以是想要对渔夫
8、说的话,也可以是想要对魔鬼说的话,赶紧动笔写下来吧! (正义战胜邪恶 真善美与假恶丑) 自由读读最后一自然段 把渔夫战胜魔鬼关键的句子划出来哪里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