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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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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等职业教育德育课系列教材法律基础(第二版)胡锦光刘炳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全书目录第一章法学基础理论第二章宪法第三章行政法第四章民法第五章经济法第六章刑法第七章诉讼法第一节法的本质第二节法的作用和法的创制第三节法的实施第一章法学基础理论第一节法的本质一、法的概念和本质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由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是规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权利和义务,确认、维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规范系统。法的特征(1)法是由统治阶级意志中最重要内容上升而成的国家意
2、志;(2)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行为规范;(3)法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4)法以正义、公平的形式来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确认、维护和发展符合统治阶级利益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马克思主义认为,阶级和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法也不是从来就有的。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行为规范。法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由习惯到习惯法、由习惯法到成文法的漫长过程。人类社会在产生阶级之前,没有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没有国家,因而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产生法律。二、法的产生和发展在原始社会,调整人们社会关系依靠的是道德和习惯。在原始社会末期,社会组织的基本制度是氏族制度
3、。那时候,习惯作为有权威性和约束力的规则被人们共同采纳,并被当做至高无上的社会规范。这些习惯一般是由氏族社会中德高望重、经验丰富的人提出的个人决定发展而来。当这种个人决定逐渐被一定范围内氏族社会成员接受并形成统一规则时,习惯就自然而然约定俗成地产生了。在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逐步产生私有财产,形成私有观念和私有制,进而使社会分化为对立的阶级社会,当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逐渐发展趋于激化时,单靠原有的习惯无法继续调整和维护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在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十分激化的时候和地方,奴隶主阶级开始建立起国家制度,运用国家机器,镇压奴
4、隶的反抗,管理社会事务,并把奴隶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奉为法律,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奴隶制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这些法律规范的内容,一部分是把氏族社会制度中原有对奴隶主有利的那些习惯确认为法律,另一部分是按照居于统治地位的奴隶主阶级的意志制定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1)奴隶制法是人类最古老的法。在四千多年前,古埃及、巴比伦、印度、中国等奴隶制国家都存在过奴隶制法。《汉穆拉比法典》、刑鼎、《十二铜表法》1、法的产生和发展(2)继奴隶制法之后出现的是封建制法。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曾经经历过封建社会,制定过封建制法。《法经》、唐
5、律奴隶制法和封建制法合称为古代法,它们有以下共同特点:㈠有一套极端残酷的刑罚制度;㈡统治阶级特权等级分明,这些特权可以终身享有,可以世袭;㈢立法、司法神秘化,立法和司法由奴隶主阶级或封建主中的少数人垄断,不公开,并故意把法律与宗教迷信混在一起。(3)从17世纪、18世纪起,新兴资产阶级相继在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较快的国家取得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建立了资本主义国家制度,并制定了资本主义法。主要特征和原则:㈠保护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㈡反映市场经济本质要求,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契约自由原则;㈢保障和规范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6、关系和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资本主义法在本质上是由资本主义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掌握国家统治权的资产阶级的意志,是确认、维护和发展资本主义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依靠资产阶级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体系。(4)社会主义法是人类社会最进步的法。无产阶级夺取国家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是产生社会主义法的前提条件。《中华人民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从本质上讲,社会主义法是由社会主义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
7、同意志,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确认、维护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社会秩序的行为规范体系。从法的产生和发展可见,法既是一种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决定并为经济基础服务的上层建筑,也是一种世界性的历史文化。比较法学家根据若干国家和地区基于历史传统原因及法律实践和法律意识等方面所存在的共性,对法律进行分类,对具有共性或共同传统的法律总称为法系。法系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系作不同的分类。世界上划分法系的标准主要是依据法律的历史传统和司法传统进行。西方国家存在两种对世界影响很大的法系,即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我国的中华法系也是对世界很有影响的法。(1)大
8、陆法系,又称为罗马法系、民法法系、法典法系。它是以古罗马法和《法国民法典》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历史上的罗马法,以民法为主要内容。大陆法系的部门法大都采用成文法典形式。法国和德国是大陆法系的典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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