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2228772
大小:15.27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9-10
《白酒生产企业的消费税检查探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白酒生产企业的消费税检查探讨由于消费税政策对白酒产品消费税的征收,只就生产企业的生产销售环节进行征税,使得大批的白酒生产企业为了少缴消费税,纷纷成立了自己的销售公司,将白酒产品的一大部分转移到其销售公司。加之白酒生产企业自身的生产、销售特点,使得白酒生产企业的消费税的计提与缴纳都有其行业的特点。因此,在对白酒生产企业进行消费税检查时,应抓住其特点,找准消费税检查的切入点。 首先,应通过对销售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检查,确定销售公司是否具备独立核算资格。对不具备独立核算资格的销售公司销售的白酒,应一律以销售公司的销售价计算加纳消
2、费税,而不能以酒厂调拨给销售公司的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 接着,检查有无错用消费税税率的现象。一些白酒生产企业,在生产低档品种的白酒时,往往要勾兑少量的粮食酒或粮食酒酒精以增加较好的口感,但企业仍以低档酒的消费税税率计算缴纳消费税。因此,应重点检查“生产成本”科目借方发生额及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看有无领用粮食酒或粮食酒酒精进行勾兑的。 然后,检查“产成品”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和“原材料”、“应付账款”、“长期投资”等科目的借方发生额,查找有无以自产白酒进行换取原材料和销售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阶情况,是否对以上行为按最高销售价格缴纳
3、消费税。 通过对“其他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等科目贷方发生额的检查,查看有无接收委托为其他企业和个人加工酒类产品的情况,进而再通过受托加工产品的生产、发出等资料,看企业是否按税法规定进行了代扣代缴消费税税款。 通过对“产成品”科目贷发生额的检查,再对有关的费用发生额特别应对企业自制的原始凭证进行仔细检查,看有无企业将自产的酒类产品用于发放职工、业务招待、样品货赠送他人而没有按规定计算缴纳消费税的现象。 检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查看有无从独立核算的关联公司返还利润给酒厂,而酒厂按规定将返还的利润并入产品销售收入缴纳消费税的情
4、况。 通过对“其他业务收入——包装物销售”等贷方发生额检查,看企业有无将瓶装酒类产品与包装物人为分开,分别记“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而企业只就“产品销售收入”部分申报缴纳消费税的现象。因此,还应进一步检查相应的“产品成本”科目,看瓶装酒的生产成本中有无包装费用的发生。同时,可对“其他业务收入——包装物销售”的购买对象进行分析,判断其是否有单独购买保障材料的可能。 如有必要,也可对购货方进行外调。 检查“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的贷方发生额,看企业是否已将包装物押金并入“产品销售收入”一起计算缴纳消费税。 通过对
5、“产成品”、“外购半成品”或“原材料”等科目下外购酒精、外购酒的借方发生数及相应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发票的检查,看企业有无将外购酒精、薯类酒等按外购粮食酒在生产领用时扣税的现象。因此,应进一步通过对不同酒及酒精的不同购进价格来加以分析和判断;若有必要,还可对外购酒及酒精的真实性进行外调。 通过“产成品”、“外购半成品”或“原材料”等科目下外购酒精、外购酒的实际生产数,计算表中外购酒及酒精的实际抵扣消费税进行对照,看企业是否按实际购进数多计算抵扣了消费税。 逐笔检查“产品销售收入”的贷方红字发生额,看企业是否有给客户的回扣、让利等,在
6、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冲减产品销售收入,少提消费税额。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有些企业并不是用红字冲“产品销售收入”,而是将红字发票同许多销售发票记账联同时放在一张记账凭证下,红、蓝数字相抵后,就差额记“产品销售收入”。因此,检查时还应对一些收入凭证进行必要的抽查与核对。 [案例] [案情说明]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高度粮食白酒,因在国内获奖,产品销路较好。税务人员在20XX年9月对其纳税检查前,先审阅了企业20XX年、20XX年各月的纳税申报表,了解到该酒业有限公司20XX年1月份以后的销售收入比前8个月平均上涨幅度约在20%左右。但
7、按其生产经营状况分析,销售收入的增长与税收增长存在相当悬殊。 [查账过程]税务人员带着疑点,首先检查了该酒业有限公司的“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经计算,1月份以后每月结转完工产品成本比1月份以前各月增长40%左右,大大高于该酒业有限公司申报纳税的销售收入增长幅度。 又查“产品销售收入”账户贷方发生额,与该酒业有限公司纳税申报数一致。进一步检查记账凭证、原始凭证,也未发现有漏记、少记销售收入的现象。 税务人员将“生产成本”、“产成品”、“产品销售成本”对照检查,经计算,生产完工产品成本减去产品销售成本比该酒业有限公司期
8、末的产品库存成本多万元。 财务人员说差额部分属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查“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果然有借方余额万元,但4个月来只有借方增加数,没有贷方减少额。此时企业产品又正值走俏,显然属不正常现象。况且既有分期收款销售货款收不回的情况,又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