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案例分析

三、案例分析

ID:42183379

大小:37.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9-09

三、案例分析_第1页
三、案例分析_第2页
三、案例分析_第3页
资源描述:

《三、案例分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婚姻法期末考试参考答案一、判断并简要说明理由(每小题5分,共20分)1、错。(3分)只冇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才具冇和婚生父母子女Z间相同的权利义务,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了女Z间只是一种姻亲关系,相互没冇法定的权利和义务。(2分)2、错。(3分)尽管借婚姻索取财物与买卖婚姻不同,但都具有违法性。我国婚姻法第3条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务。(2分)3、错。(3分)婚姻家庭领域的财产关系与民法中的财产关系的性质不同,婚姻家庭领域的财产关系从屈于特定人Z间的身份关系,具有特定性、持续性、无偿性、与亲屈关系不可分离性的特点。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不具冇以上特定。(2分)

2、4、错。(3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受遗赠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共同所有,但指定归一方所有的除外。(2分)二、简述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1.(一)概念(3分)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并符合我国法定条件的两性结合。(二)关于事实婚姻的立法演变:(8分)(1)承认符合结婚法定条件的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2分)依最高人民法院1989年的司法解释,是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姻的,在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前,只要当事人起诉吋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起诉时双方或一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的,为非法同居关

3、系。(2)同居时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冇条件地承认事实婚姻。(2分)在1986年3刀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法院请求离婚,如同居吋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的,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如同屈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的,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3)1994年2月1日至2001年12月27H。在此期间,不承认事实婚姻具有法律效力,一律视为非法同居关系,不予保护。(2分)(4)有条件承认及可以补办登记(对非同居关系的补救)。(2分)根据200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5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

4、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耍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Fl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耍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对待。(三)事实婚姻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男女双方具有夫妻身份,子女为婚生了女。(4分)1.(-)概念: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屮的公益要件,因而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2分)可撤销婚姻,是指欠缺结婚实质要

5、件屮的私益要件,因而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2分)两者既有区别也有联系。(1分)(-)相同点:都屈于违法婚姻。(1分)法律后杲相同。(1分)(三)不同点:第一,两者形成的原因不同。(2分)第二,两者请求权行使的期限不同。(2分)第三,两者请求权行使的主体不同。(2分)第四,两者请求宣告的程序不同。(2分)三、案例分析(共50分)案例一参考答案:1、陈武夫妇与陈林的收养关系可以解除。(5分)《收养法》第26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2分)2、张林提出不予

6、补偿的理由不能成立,(2分)所谓虐待是指经常性地实施打骂、冻饿、禁闭、有病不给治、强边做过度劳动、限制人身自由和凌辱人格等行为。本案中陈家对养子陈羽一向关爱,养父偶尔打了他一记耳光,管教方法固然不当,但并不构成虑待行为。(2分)陈武夫妇耍求给与收养期间的补偿应与支持。我国《收养法》第30条第2款规定,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牛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牛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弄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既然陈林对养了不构成虐待,因此他们要求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育费依法町予支持。(2分)4、不能口行解除。(4分)我国收养法规定,被养父母抚养成年的养

7、了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支付生活费。(3分)案例二参考答案:1、如果法院调解无效,可以判决二人离婚。(2分)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离婚的法律原则,如果夫妻一方存在冇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现象,经法院调解无效,即可以判决离婚。(2分)2、王沅应归男方抚养。因为孩子长期与祖父母共同生活,改变其生活环境对他的健康成长不利。(3分)但王沅己超过10周岁,因此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还应考虑他木人的意见。(1分)3、住房虽属女方婚前购买,但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共同偿还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3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