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2011218
大小:34.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9-05
《2013年云南省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模拟试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来源于航帆培训—航帆网,详情请登录航帆网查询。2013年云南省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模拟试卷一、名词解释(本题共2小题,每小题3分,满分6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1、法的预测作用2、私法二、判断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20分;正确的打√,错误的打×,填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1、法律的产生经历了一个从习惯到习惯再到成文法的发展过程。2、法律与道德都是由一定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3、法的内容最终是由统治阶级的意志决定的。4、法的社会作用直接体现法的本质和目的。5、法律制定程序不同于立法程序。6、法律的两大基本的、主要的构成要
2、素是法律概念和法律规范。7、法律后果就是法律制裁。8、法律机构在社会生活中的相对独立性是与法律职业专门化等因素相联系的。9、司法机关应当积极主动地为市场经济主体服务。10、在我国,法的渊源特指法的内容的来源。11、法律意识是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的总称。12、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一样,都是法律制裁的方式。13、文义解释就是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14、法律责任是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据其违法行为而采取的惩罚措施。本文来源:职业培训教育网网15、法律事件是指与当事人意
3、志无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事实。16、权利是可能的,义务是必须的。17、按照法律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航帆培训祝大家学习愉快!来源于航帆培训—航帆网,详情请登录航帆网查询。18、法律的溯及力又称法律的溯及既往的效力。19、立法体制就是有关立法权限的制度结构。20、法律与国家同时产生。三、简答题(本题5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简述法的社会作用与规范作用之间的区别四、论述题(本题9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 试论司法权的性质及其保障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
4、法的预测作用:预测作用是指人们根据法律可以预先估计人们的相互间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法之所以有预测作用,是因为法具有规范性、确定性的特点。2.私法:有关公私法的划分早在古罗马时期就由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有关公私法划分的标准素有争论,但现代法学一般认为,凡属个人利益、个人权利、自由选择、平权关系的法即为私法。私法领域遵循“法律不禁止就是允许的”原则。二、判断题:1.对。2.对。3.错。4.对。5.错。6.错。7.错。8.对。9.错。10.错。11.错。12.对。13.错。14.错。15.对。16.错。17
5、.错。18.对。19.对。20.对。三、简答题:答:两者的区别在于:(1)两者的考察基点不同。法的规范作用是基于法的规范性特性(法的主体部分是法律规范)进行考察的,即根据法是一种调整人的行为规范这一基本事实。法的社会作用是基于法的本质、目的和实效进行考察的。(2)两者的作用对象不同。法的规范作用的对象是人的行为,这里的“人”航帆培训祝大家学习愉快!来源于航帆培训—航帆网,详情请登录航帆网查询。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包括自然人和社会组织。法的社会作用的对象是社会关系,即人与人的关系以及社会化了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技术法规所调整的对象)。(3)两
6、者的存在方式不同。法的规范作用是一切法所共同具有的,不管是哪一种类型的法都具的规范作用;而法的社会作用则依不同的类型、不同的国家、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而形成差别。(4)两者所处的层面不同。这是由两者的考察基点不同所决定的,规范作用是社会作用的手段,社会作用则是规范作用的目的,规范作用具有形式性和表象性,而社会作用则具有内容性和本质性。(5)两者发挥作用的前提不同。实现规范作用的前提是颁布法律,即把法律告诉人们,法就能发挥规范作用;而实现社会作用的前提是法律被运用、被实施,它要通过人们的法律行为或产生一定的法律关系。前者是在静态中发生的,后者是在动
7、态中发生的。本文来源:职业培训教育网网四、论述题:答:司法权的性质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看:司法权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地位,司法权是判断权。具体如下:(1)司法权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地位。司法权是执行立法机关法律的一种权力,主要是指审判权。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奴隶社会早期,国家的权力基本上不存在分工,更不存在分权制衡的体制。行政权与司法权密切结合,没有严格划分,而是所有的国家权力集中在君主手中,奴隶制晚期,虽出现专门的审判机关,但最高统治者仍然集立法、行政、司法大权于一身。封建社会时期,虽然司法审判制度进一步发展,司法功能加强了,但是
8、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司法都是从属于行政,审判并不是独立的。国王或皇帝掌握着中央司法大权,决定对案件的裁判,特别是重案件的裁判。在地方,则是地方行政长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