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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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民商法专业:张凤华学号:104753070182内容摘要:新《公司法》明文规定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为其主要立法目的之一,并在具体法律中规定许多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措施。笔者在本文中试图就现行公司法中对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规定做一阐述并就对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一些自己的见解。摘要:债权人董事保险债权人会议传统公司法理论认为,公司股东和公司债权人对于公司是两种性质不同、权利义务不同、法律地位不同主体。公司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是公司的内部成员,对公司亨有所有者的权益,对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

2、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公司应当重点保护股东的利益,公司以为股东创造最大利润;而公司债权人顾名思义仅是公司的债权人,与公司除了具有契约上的债权权利义务关系外,不再对公司享有任何权利。然而,随着公司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基于公司融资的需要,债权性资本在公司资本中占的比例越来越大,且现代公司融资理论和实践证明在公司资本中存在一定比例的债权性资本更有利于公司的发展,而且也是公司充分利用社会资金获得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因此实践中需要公司融资多元化,即公司资本不应仅包括权益性资本还应包括债权性资本与公司法理论上公司资本仅指

3、权益性资本的矛盾也就凸现出来,也就是说公司发展实践中对债权性资本的需要与传统公司法仅注重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而忽视债权人利益的现状相矛盾。为实现公司融资的多元化,解决公司融资难的问题,迫切需要改变传统公司法理论,把对公司债权人的保护引入到公司法中来。在此,笔者试图通过对我国新《公司法》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现状进行阐述的基础上,对进一步完善公司法对债权人的利益的保护提出一些自己的设想。一、我国新《公司法》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我国新《公司法》开篇第一条即明确规定:“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

4、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从而把对公司债权人的保护纳入到公司法的范围中来,并规定了许多对公司债权人有利的制度。1、在公司资本制度方面对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我国历来注重通过资本制度对债权人的保护,新《公司法》虽然改变了原来的严格的法定资本原则,接受了授权性资本原则,并且降低了公司门槛。但在针对一些具体的情况还是采用了严格的资本原则,坚持资本确定、、资本维护、资本不变三原则。如采取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一人公司其注册资本仍必须为实缴

5、资本,即使是采取授权性资本原则设立的公司仍然规定了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0%,且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而且除投资公司可以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之内缴足外,其它公司必须在两年之内缴足。而且公司法三十一条、三十六条、九十四条规定了公司股东在出资不实情况下的损害赔偿责任和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的义务,并且在公司法第十二章法律责任部分一百九十九条、二百条、二百零一条分别规定了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等所需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这些法律制度的最终目的就是确保公司资本真实,以保护与公司进行交易的债权人

6、的利益。2、确立了公司法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以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新《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明文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可以说新公司法二十条的规定对解决我国公司以往实践中存在的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问题提供了毅力的法律依据,对于维护法人制度的健康发展和防止法人制度的价值目标被异化都具有重大的意义。3、公司运营过程中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传统公司法较注重对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事后救济,而目•倾向于把对公司债

7、权人利益救济的责任甩给民法通过契约的方式救济。新《公司法》对此作了一定程度的改进,在公司运营中规定了很多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制度。(1)新《公司法》规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和损害赔偿责任,间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虽然新公司法没有直接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一百五十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通过对公司的赔偿保护公司的利益,也就间接保护了

8、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而且我们还可以通过司法实践的不断丰富和发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勤勉义务,使他们在为公司和股东尽责的同时,同时承担起对债权人的义务。(2)新《公司法》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强制审计。《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注册为会计师事务所审汁。财务会汁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并在二百零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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