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与债权人利益保护

论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与债权人利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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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与债权人利益保护本文讲述了关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与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内容,供大家参考,接下来我们一起仔细阅读下吧。摘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是比较常见的资本运营方式,股份回购会造成公司资本减少,进而侵害债权人利益,故应从股份回购的财源、数量和股份回购的程序以及信息披露、经营者责任、债权人司法救济等方面对股份回购制度进行完善,使股份回购在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的同时不损害债权人利益。关键词: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债权人;利益保护引言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股份回购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得到演化。所谓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是指公司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一定数量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法律行为

2、。股份回购是成熟资本市场上比较常见的资本运营方式和企业经营策略,通过回购股份,上市公司可以达到调整财务杠杆、优化资本结构的目的,同时股份回购也是实施反收购、维持公司控制权的重要武器[1]。大陆法系国家采用的资本维持原则要求公司在其经营过程中,必须保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资产以维护债权人利益。但如果公司以资本或公积金作为财源有偿回购自己的股份,其结果无异于返还出资或违法分配,必然导致公司资本的减少,进而危害债权人利益。所以在股份回购中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一、股份回购中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对策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和中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开放,中国企业将更直接地暴露在国

3、际金融市场的风险之下。为了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股份回购将越来越成为一种市场常见的资本运营方式。为了在大规模的股份回购中,不会出现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现象。(一)限制股份回购的财源与数量股份公司中,由股东出资构成的公司资本在公司存续及运营的整个过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对债权人而言,它是公司债务的总担保,也是债权人利益的最低财产担保。在股份回购中如果以资本或公积金作为财源,实质上会造成公司债务担保数额的减少。故而在公司股份中,必须对回购财源进行限制。多数国家对股份回购都有限制,尽管限制的程度因回购事由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总体上除因减资及合并而回购股份外,取得

4、财源限于可分配盈余或发行新股。如《德国股份公司法》第71条规定:只有当公司在不减少其基本资本或者根据法律或者章程设立的,不得用于支付给股东的储备金的情况下,能为自己的股票设立《商事法》第272条第4款规定的储备金时,这种购进才是允许的。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进行股份回购的公司应该是现金流比较充裕的公司。股份回购的财源应当限定在公司供股东分配的税后利润、为回购旧股而发行的新股所得、以发行新股所得支付回购价款。尽管公司以资本或资本公积金以外的其他财产有偿回购自己的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资本空壳化,但会使资产相应减少,削弱公司的偿债能力,而且如果公司大量取得自己的股份,为防止股价

5、下滑,往往在短期内不能或不敢出售公司所持有的股份,因而无法发挥这些股份的灵活调度功能,这对公司及债权人均属不利。更为严重的是,公司为达目的,通常多在高价位或以高于企业实际价值买入,公司财产已蒙受损失,若逢公司营运欠佳,股市行情下跌,股票不易脱手时,公司将受双重损失。因此,在规定回购财源的同时也应该限制回购的比例,如《德国股份法》第71条第2款规定,除无偿取得,减资、继续取得以及购进股份的票面额总计不得超过基本资本的10%;《法国商事公司法》规定,公司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自身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在中国,对股份回购比例的限制,参照各国规定,以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6、0%为宜。(二)健全股份回购的债权人保护程序程序正当是保证股份回购公平、高效的关键,同时只有健全股份回购的程序才能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股份回购时首先需要履行减资程序,中国《公司法》第176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除此之外,笔者还认为,债权人还可以组成债权人会议讨论有关自己债权的处理,在债权人会

7、议上,公司应当对股份回购的理由、公司的财务状况及实施的债务安排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资料,未经债权人会议多数人同意,公司不能进行股份回购。在中国,大多数情况下,股份回购很容易成为大股东的提款行为,实践中很多大股东先对公司负债,再借口无力还债,逼迫公司回购其股票,达到高价出卖其股票的目的,所以对于股份回购应该在程序上明确回购股票中价格的确定方式,股份回购必须以要约或公开交易的方式进行,公司应对债权人做出在股份回购中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债权人利益不受影响的保证,如果债权人要求公司提供担保或者清偿债务,公司应该履行义务。以上是债权人与公司达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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