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合同中原被保险人直接请求权的权利主张与规范

再保险合同中原被保险人直接请求权的权利主张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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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再保险合同中原被保险人直接请求权的权利主张与规范ClaimandSpecificationofDirectRightinReinsuranceContract作者:夏庆锋作者简介:夏庆锋,安徽大学法学院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合肥230601原文出处:《广东社会科学》(广州)2018年第20182期第246-253页内容提要:从主要发达国家及我国台湾地区保险立法来看,无论隶属于英美法系抑或大陆法系,都对再保险合同中原被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进行规定,或增加“直接索赔条款”、或明文赋予原被保险人直接请求赔偿的权利,而我国《保险法》在几次修订

2、过程中并未做相应改动。判断原被保险人能否享有直接请求权,应通过对责任保险通说、连带责任关系及突破合同相对性等理论进行讨论和分析。赋予该直接请求权有利于对原被保险人权利的保护及当前保险市场存在问题的解决,并应修改《保险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增加除外条款。期刊名称:《民商法学》复印期号:2018年07期词:直接请求权/直接索赔/责任保险/连帯责任/合同和对性标题注释:本文系安徽法治与社会安全研究屮心基金资助项口(项口号fzsh20161x-15)的阶段性成果。冲图分类号]D922.2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114X

3、(2018)02・0246-08一、问题的提出保险是通过团体力量来分散个人风险并填补其损失的经济制度,其目的并非使被保险人籍由保险给付而获得超过损害额度的利益。再保险,是指保险人为了分散其承保风险,转向其他保险人投保,并支付保险费的保险行为。依再保险行为签订的再保险合同,是以原保险合同为前提,其投保人也为原保险合同的保险人。①再保险的规范与保障功能的发挥对于保险行业的整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第_,再保险人可基于再保险合同分得保险费收入,同时为其扩大保险业务提供渠道;第二,原保险人通过签订再保险合同提高其承保风险能力,也降低了经营费用

4、;第三,再保险合同的签订在一般情形下有利于原被保险人获得更为有效的保障。②由于再保险合同是以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为合同双方而订立的合同,因此在原保险人岀现赔付不能时,再保险人往往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及较之于原保险合同为独立合同等原因而不直接赔偿原被保险人的损失。这将导致的问题是再保险人只收取保费,而不承担对原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使原被保险人的损失得不到全部赔偿,进而限制再保险制度在保障原被保险人利益方面的作用。纽刁可法律皆有漏洞,系今日判例学说公认之事实。"③立法上的缺失与疏忽,加之理论硏究不足,导致在再保险实务中由于缺少对原被保险人

5、直接请求权的法律规定而使得保险弥补灾害损失的功能受损。再保险中原被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是指在保险人无法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时,被保险人享有直接向再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我国保险实务中常常忽视对原被保险人直接请求权的保护,缘由包括投保人法律意识不强、保险合同频繁使用格式条款等,但根本原因在于我国《保险法》第29条第2款仅规定"原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向再保险接受人提岀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并没有赋予原被保险人对再保险人直接请求赔偿的权利。上述法条明确规定原被保险人不享有直接请求权,使得原被保险人难以通过再保险合同的签订而直接

6、受偿,尤其在原保险人无力赔偿或怠于赔偿保险金时。若再保险合同只赋予原保险人的保险金请求权,则对于真正需要保护的原被保险人而言,其利益的保护无法体现于再保险合同之中。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后,由于其已收取全额保费并掌握该保险业务的全部信息,相较于被保险人而言处于更为优势的地位,在保险人不能及时全额赔偿保险损失时,原被保险人几无可能直接向其不知情或并未接触的再保险人请求赔偿。可见,在没有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再保险合同对实际受损的原被保险人进行保护的功能并不明显。保险具有社会管理功能。④保险现代化既要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还要在各个行

7、业中体现社会安走的制度安排,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就保险发展现状来看,如果继续否认原被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不仅不利于现代保险功能的发挥,更无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我国保险法学界虽有对原被保险人直接请求权的讨论,但仍未形成有针对性的修法建议。因此,有必要对原被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进行硏究,从学理上支持直接请求权主张,以促进立法完善。二、法律对原被保险人直接请求权的规定再保险合同是以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为合同双方而订立的合同,直接规范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以原保险合同的成立为基础,具有从属性与独立性。⑤再保险合同的从属性表现为其从

8、属于原保险合同的产生,在时间上原保险合同先于再保险合同成立。⑥原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保险事故也是再保险合同中所规定的保险事故,即原保险事故的发生等同于再保险事故的发生。且原保险合同与再保险合同在保险实务中具有效力上的一致,原保险合同的效力发生变化也会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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