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案例》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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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原告李某与被告江某因一琐事发生争吵,继而双方进行扭打,在打斗过程中,被告江某将原告李某头部打伤,经法医检验为轻微伤甲级,共花去医疗费987元。经双方协商未果,原告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江某赔偿医疗费987元,误工费200元,交通费45元,合计人民币1232元。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达成如下协议:1、被告在10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1000元。2、本案诉讼费原告自愿承担。并由原、被告双方及审判员、书记员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第二天,法院工作人员在向被告送达民事调解书时,被告却称自己也被原告打伤,协议不合理,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经法院工作

2、人员再三解释,被告仍拒绝签字,并称自己拒收该调解书,该调解书就不发生法律效力。无奈,法院工作人员只得留置送达。案例一法院不得留置送达该调解书。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以及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拒绝签收调解书的,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要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均可以看出,调解书一定要当事人签收后方发生法律效力,也即不可以适用留置送达这种送达方式。解答案例分析案例分析甲市某高校

3、8名学生利用假日乘坐甲市运输公司的长途汽车去乙市某风景点旅游,汽车行至丁市,司机称汽车刹车故障,请8名学生下车另搭汽车到目的地,并退还剩余车费,学生认为剩余车费不够他们到达目的地,认为死机应该赔偿耽误他们的时间造成的经济损失,司机不同意,因此产生了分歧,8名学生约定去法院起诉该运输公司。1、哪些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2、如果8名学生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都提出诉讼,应如何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3、若有管辖权的法院之间就本案管辖权问题发生了争议,如何确定管辖法院?4、如果8名学生的诉状为法院所接受并开始审查,此案属于什么诉讼,为什么?案例二首先明确,本案属于运输合同纠纷(司机的行为属于违反运输合同的

4、违约行为而非侵权),不是运输事故所导致的侵权纠纷。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甲市、乙市的法院有管辖权。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后,其他收到起诉的法院没有立案的,不得再立案,已经立案的,应裁定移送最先立案的法院(民事诉讼意见33)。解答案例分析3、《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

5、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据此,法院先协商,协商不成,报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4、由于本案属于客运合同纠纷,学生请求营运公司违约损害赔偿,所以属于给付之诉。解答案例分析原告甲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乙及丙公司。起诉状中称,被告乙原是其营销部经理,被丙公司高薪挖去,在丙公司负责市场推销工作。乙利用其在甲公司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将甲公司的销售与进货渠道几乎全部提供给了丙公司,甲公司因而损失严重,请求乙和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申请不公开审理,以避免商业秘密泄露于第三人。[问题]人民

6、法院能否同意原告不公开审理的要求?案例三公开审判是审判民事案件的基本制度,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一般应公开审判,应当选期公布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以便群众旁听,记者采访和报道。但是涉及国家秘密或隐私的案件,不能公开审理。此外法律还规定,离婚案件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本案中甲公司的销售及进货渠道,对甲公司的经营有重大关系,一旦公开,很可能使其损失进一步扩大。因此甲公司认为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申请不公开审理是合情合理的,也是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同意原告不公开审理的要求。解答案例分析原告张某诉被告韩某合

7、伙纠纷一案,原告方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其与被告方合伙经营饭馆的合同的关系。此案经某县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判决解除原告之间的合伙关系。被告方不服,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人民法院指定审判员沈某处理此案。沈某经过调查审理,判决维持原判。[问题]人民法院对此案的处理在程序上是否正确?案例四《民事诉讼法》第4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是我国人民法院最主要的审判组织形式,除适用简易程序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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