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1836411
大小:33.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9-03
《西南财经大学全员聘用合同制度和岗位聘任制度实施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西南财经大学全员聘用合同制度和岗位聘任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国家事业单位“按需设岗、公开招聘、竞争上岗、聘约管理、严格考核、优劳优酬”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精神,依据实施学校“十五”发展规划,创建高水平的全国重点大学,实现学校“第三次创业”的目标,根据2001年3月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西南财经大学关于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学校从2001年12月起在事业编制人员范围内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度,在教学、科研、管理以及教学辅助等方面实行岗位聘任制度和岗位津贴制度,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根
2、据本实施办法,应聘上岗人员上岗前应与学校或学校授权单位签订岗位聘任合同书。第二章岗位设置范围和类别第三条学校在教学、科研、教学辅助和管理等方面,按不同的职责和任务,设置A级岗位、B级岗位、C级岗位。第四条受聘A、B、C三级岗位人员享受相应的岗位津贴。核定各级岗位津贴要坚持优劳优酬的原则,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贡献。第五条除后勤服务总公司、出版社、模拟银行实验中心、西财总公司及其所属校办企业等单位外,校内其他部门和单位均列入学校设岗范围。第六条未列入学校设岗范围的单位,可参照本实施办法,以绩效为依据,提出本单位内部岗位设置方案报学校批准
3、,并在授权范围内按照岗位设置方案聘任工作人员,所需经费由本单位根据效益自行解决,其主要领导岗位由学校按照干部管理办法选拔、确定并聘任。该单位主要领导与所属人员签订岗位聘任合同书,报学校组织人事部备案。第七条为实现建设国内一流的全国重点大学目标,学校设立特聘岗位,用于聘任有突出学术成就和声望或对学校学科建设以及事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员。第八条岗位设置如下:特聘岗位A级岗位:1级岗位2级岗位3级岗位4级岗位B级岗位:1级岗位2级岗位3级岗位C级岗位:1级岗位2级岗位3级岗位每级岗位中分别有教学、科研、教学辅助和管理四个系列。第三章岗位设置
4、办法第九条学校成立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校的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各学院、部、所(以下简称“学院”)和教学辅助、管理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委员会,负责其范围内单位的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各级工作委员会均报学校批准。第十条各单位要围绕重点学科建设目标和所担负的工作职责与任务,参照各级岗位的基本职责与聘任条件和人员等情况规划本单位的各级岗位设置方案及其设置数,并向校工作委员会作专题汇报,提交岗位设置报告书。第十一条学校对各级岗位设置数进行宏观控制,全校A级岗位中A1级岗位数由学校确定,A2、A3、A4级岗位数原
5、则上按1:2:2的比例掌握,B级岗位和C级岗位中的各级岗位数原则上分别按等比例安排。各单位可参照上述比例,结合本单位实际,规划各级岗位设置。第十二条各单位在规划本单位岗位设置时,可根据学科发展需要,设置部分空岗,不对校内人员进行招聘,用于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第十三条校工作委员会听取各单位岗位设置汇报并提出各单位岗位设置意见,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第四章岗位职责和应聘条件第十四条受聘教学、科研类A级岗位和B级岗位人员一般均应同时承担教学任务、科研任务和社会工作(社会工作包括担任各级党政领导职务,教学、学术或学位委员会委员,教研室主任,班
6、主任及团总支、工会等方面的工作,其岗位任务折算或减免工作量办法另定)。学校统一制定教学、科研类A级岗位和B级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应聘条件。教学、科研类C级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应聘条件由各单位根据不同岗位工作性质自行制定。第十五条党政管理单位的各级岗位职责和应聘条件由学校提出原则性意见和办法,各单位据此提出各个岗位的具体职责和应聘条件;教学辅助单位各级岗位职责和应聘条件由各单位参照党政管理单位的标准提出。党政管理单位及教学辅助单位所提出的的各级岗位职责及应聘条件报校工作委员会批准。第五章人员聘任办法和程序第十六条各单位以适当方式公布各级岗位职责与
7、应聘条件及设置数,进行公开招聘。第十七条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条件、能力,对照岗位职责和应聘条件,向岗位所属单位(允许跨单位)提交如实填写的“岗位应聘申请表”,其内容包括:1、本人基本情况及应聘的岗位;2、本人近三年的工作业绩;3、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的陈述;4、聘期内准备承担的具体任务、保证措施及计划作出的新贡献。第十八条各单位工作委员会对应聘者的“岗位应聘申请表”进行调查核实,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审议并无记名表决,提出本单位各级岗位拟聘人员名单。讨论和表决时,有关当事人需回避。第十九条学院工作委员会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设岗范围和岗位控制
8、数内提出A级岗位拟聘人员名单,由学校批准聘任;B级岗位拟聘人员名单由各学院工作委员会通过,报校工作委员会批准后由院长、所长、部主任聘任;C级岗位由各单位工作委员会批准,由院长、所长、部主任聘任。第二十条教学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