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辅导》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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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家庭法辅导主讲:张新苹目录第一章导论:婚姻家庭与社会制度第二章婚姻家庭法的历史发展第三章婚姻家庭法概述第四章亲属关系原理第五章婚姻的成立第六章婚姻的效力第一章导论:婚姻家庭与社会制度概念辨析热点追踪同步练习典型案例司法解释学习提示第一节婚姻家庭的概念与本质第二节婚姻家庭制度及其历史类型学习提示本章主要介绍了婚姻家庭的概念、属性、社会职能及其历史类型。对婚姻家庭的属性、职能作一般了解,对婚姻家庭的概念、历史类型要作重点掌握。几个重要的概念:1、婚姻2、家庭3、群婚制4、血缘群婚制5、亚血缘群婚制

2、6、对偶婚制群婚制:一个原始群体就是一个“婚姻集团”、一个“家庭社会”实际上就是一个社会。群婚制可分为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血缘群婚制:按辈份划分婚姻集团,同一辈份的男女互为夫妻,排除了直系血亲之间的两性关系。亚血缘群婚制:也称普那路亚家庭,它仍然是同一辈分男女之间的集团婚,但已经排除了兄弟姐妹的通婚。对偶婚制:是从群婚制到一夫一妻制的过渡,是具有相对稳定的性质,双方的结合并不牢固的一男一女对偶同居。第一节婚姻家庭的概念和本质一、婚姻家庭的概念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

3、结合。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关系和共同经济为纽带而组成的亲属集团。二、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关系: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以两性的结合为基础,婚姻家庭的本质取决于它的社会属性而非它的自然属性。三、婚姻家庭的社会职能实现人口再生产的职能组织经济生活的职能教育职能第二节婚姻家庭制度及其历史类型一、婚姻家庭制度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二、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三、几个概念血缘群婚制亚血缘群婚制对偶婚制私有制的一夫一妻制真正的一夫一妻制蒙昧时代野蛮时代私有制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第二章婚姻家庭法的历史发展学习提示概念辨

4、析热点追踪同步练习典型案例司法解释第一节古代型的婚姻家庭法第二节近现代型的婚姻家庭法第三节我国婚姻立法的回顾与展望学习提示本章主要介绍了婚姻法的历史发展,将其分为两大类型:古代型的婚姻家庭法和近现代型的婚姻家庭。本章掌握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情况,特别要对1950年、1980年颁布及修正后的《婚姻法》各自的特性作重点掌握。第一节古代型的婚姻家庭法一、中国古代的婚姻家庭法奴隶制社会中的婚礼与家礼封建社会中的户婚律二、外国古代的婚姻家庭法古代罗马的亲属法(共食婚、买卖婚、时效婚)欧洲中世纪各国的婚姻家庭法

5、第三节我国婚姻家庭法立法的回顾与展望一、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婚姻家庭法理立法二、解放前革命根据地的婚姻家庭立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婚姻家庭立法婚姻家庭法立法的三个阶段:1、1950年《婚姻法》的颁布与贯彻2、1980年《婚姻法》对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发展3、2000年修正后的《婚姻法》修正后的《婚姻法》比1980年《婚姻法》增加了许多内容关于结婚制度增设了无效婚姻和可撤消婚姻对于家庭关系改进了原有的法定夫妻财产制、规范了夫妻财产约定的范围关于离婚制度具体了法定的离婚理由、增设了一定条件下一方有权请

6、求补偿的规定。增设了关于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一章关于总则增设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第三章婚姻家庭法概述学习提示概念辨析热点追踪同步练习典型案例司法解释第一节婚姻家庭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第二节婚姻家庭法的渊源第三节婚姻家庭法的地位第四节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学习提示本章要求掌握婚姻家庭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及其基本原则。对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要深刻理解,作为重点掌握,并能论述和进行案例分析。包办婚姻: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由的原则,在完全违背婚姻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

7、,强迫其结婚。买卖婚姻: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缔结的婚姻。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也即法律上的重婚)虽未登记结婚但却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的,也构成重婚,即事实上的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男女一方或双方都有配偶,而与他人共同生活,但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两性关系。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间的一方以暴力或胁迫、侮辱等手段,侵害其他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性等方面人身权利,并造成一定损害后果的行为。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

8、作为的形式,对家庭成员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精神上、肉体上遭受损害的违法行为,如打骂、恐吓、冻饿、患病不予治疗、限制人身自由等。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抚养和扶养的一方,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鲁某(女)和王某(男)曾是中学同学,同住一个村。鲁某长得漂亮,有不少追求者。王某家境富裕,好吃懒做,是村里有名的公子哥儿。王某暗恋鲁某。一天,王某发现鲁某住在其男友家里,一夜没回家,数月后又发现鲁某在妇产医院住了几天,王某打听到鲁某做了人工流产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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