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合并与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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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2编 公司法第8章 公司的合并与解散8.1公司的合并与分立(一)公司合并的概念与种类公司的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依法达成合意,归并为一个公司或创设一个新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1.吸收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其中有一个公司(吸收方)存续,而其他公司(被吸收方)解散。2.新设合并,又称创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在合并各方均归于消灭的同时,另外创设出一个新公司。(二)公司合并的特征1.除在吸收合并中吸收公司存续外,其他公司的法人资格均归于消灭。2.因合并而被消灭了的

2、公司的财产及债权债务,均为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所概括承受,无须经过清算程序。3.因合并而被消灭了的公司的股东,均被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所接收。一、公司的合并2华中科技大学远程教学(三)公司合并的立法例1.种类不限制主义:即不论合并公司属于何种责任形式,都可以合并。此种立法例为公司合并提供了最广泛的余地和可能,然而,不经过清算程序,各不同种类的公司相互合并,在实践中产生的法律关系错综复杂,难以理清。2.种类限制主义:即只有同种责任形式的公司才可以合并。又可细分为两种情形:①对合并前的公司种类加以限制,即要求合并前的公

3、司都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②对合并后的公司种类加以限制,合并公司中只要有一方是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公司则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此种立法例使得合并手续简便易行,并使合并后公司的内部关系简单清晰,但对公司的合并无疑起到一种掣肘作用。3华中科技大学远程教学(四)公司合并的程序1.签订合并协议。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作出合并决议,即有限公司的合并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公司的合并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中不同意合并的,有

4、权请求公司按合并时的公正价格收买其持有的股份。4.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5.进行资本的合并和财产的移转。如果合并后的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参加合并的非股份有限公司就要将其资本分解为股份;如果合并后的公司不是股份有限公司,参加合并的公司也要进行资产评估,确定其在合并后公司中所占的资本比例。4华中科技大学远程教学6.办理合并登记。因

5、合并而存续的公司,须进行变更登记;因合并而消灭的公司,须进行注销登记;因合并而新设的公司,须进行设立登记。应注意的是,无论何种方式的合并,合并后公司章程的内容不得违反合并协议的规定。(五)公司合并的效力公司的合并,自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在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生效。1.合并可因方式的不同而导致公司消灭、公司变更和公司设立三种结果。2.合并可导致权利义务的概括承受。存续公司和新设公司应不附任何先决条件,继续承担因合并而解散的公司经确认的债权债务,无须就被合并公司的债权债务为个别的让与及承受,且不得就其中权利或

6、义务之一部分以特别约定除外,即使在合并中作出这种约定,也不生法律效力,更不得以此对抗第三人。5华中科技大学远程教学(一)公司分立的概念与种类公司的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法定程序又设立另一个公司或一个公司分解为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有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形式。1.新设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资产分割设立两个以上新公司的行为。新公司产生的同时,分立前的原公司消灭。2.派生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以其部分资产设立另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分立前的公司继续存在。二、公司的分立6华中科技大学远程教学(二)公司分立的程序

7、1.签订分立协议,明确划分各方的财产、营业范围。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作出分立决议,即有限公司的分立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公司的分立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国有独资公司的分立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4.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5.办理分立登记并公告。新设分立的,

8、原公司要办理注销登记,新设公司要办理设立登记;派生分立的,原公司要办理变更登记,派生的公司要办理设立登记。(三)公司分立的债务处理旧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但是,根据新公司法第177条的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7华中科技大学远程教学(一)概念公司组织形式的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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