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决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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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判决书××××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以被告人×××犯××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证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一审公诉案件用格式(首先概述检察院指控的基本内容)xx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xx…..(其次写明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和辩护人辩护的要点)被告人xx……辩护人…..。   经审理查明,……(详写法院认定的事实、情节和证据)如果控、辩双方对事实、情节、证据有异议,应予分析否定。在这里,不仅要列举证据,而且要通过对主要证据的分析论证,来说明本判决认定的事实是正确无误的。必须坚决改变用空洞的“证据确凿”几个字来代替认定犯罪事实的具体证据的公式化的写法。犯罪事实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情节和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一案多人的还应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和刑事责任应否

3、从宽或从严处理。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和理由,应当有分析地表示采纳或予以批驳。依照……的规定,(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判决如下:判决理由一、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主刑、附加刑);   二、被告人×××……(写明追缴、退赔或没收财物的决定,以及这些财物的种类和数额。没有的不写此项)。定罪判刑的判决结果被告人×××犯××罪,免予刑事处分(如有追缴、退赔或没收财物的,续写为第二项)。定罪免刑的判决结果被告人×××无罪。宣告无罪的,表述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

4、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王建民受贿罪刑事判决书(实例)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4)碑刑初字第230号公诉机关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建民,男,1962年9月10日出生于青海省西宁市,汉族,高中文化,住本市太白路17号5号楼。西安市太乙路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工人.2004年3月18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刑事拘留,4月1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铁一局看守所。辩护人高瑾,陕西方正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以碑检刑诉字(200

5、4)第17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建民犯受贿罪,于2004年8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季永刚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6月至2004年2月期间,被告人王建民利用其参与本单位市场开发和筹建星光老年公寓前期调查工作的便利条件,在本单位向上级工程处于待批的情况下,向中国航空建筑总公司西安分公司第二工程负责人郑明贵、马辉等人,假借单位发包工程,以招标费、图纸设计费、给领导活动费等名目为由,共索要和收受58000元。其中5000元给孩子交学费,15

6、000元用于还债,20000元用于交房屋集资款,剩余款项挥霍。被告人王建民对上述指控的数额有异议,供称仅收了对方43000元。辩护人辨称,被告人王建民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不构成受贿罪。其行为仅是民事上的欺诈行为,不属于犯罪范畴。经审理查明:西安市文艺路街办于2000年6月成立了市场开发办公室,被告人王建民被抽调到该部门参与市场开发工作,同年10月,因工作原因该部门的工作人员又被调回原单位工作,王建民也回到了原工作单位。2001年底文艺路街办向区民政局报告准备兴建一批老年星光公寓和兴建太安西路市场,但未获批准。2001年5、6月份,被告人王建民通过中国航空港建设西安工程处委

7、托的代理人郑明贵的女儿介绍,认识了郑明贵。郑的女儿给郑介绍王建民是太乙路街办的市场开发办的主任,王建民也未反对,且自称负责太乙路地区的大棚和老年星光公寓的建设。后王建民又给郑明贵介绍认识了谎称碑林区招标办李主任的白清泉(另案),并告诫郑等人只找他就行,不要再找其他人。从2002年6月至2004年2月间,被告人王建民以要招标费、设计费、给区上及办事处领导好处费等名义,向郑明贵、马辉等收取现金58000元.后将大部分钱款用于交集资建房、还债及给子女交学费,少部分挥霍。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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