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我国正统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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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述我国正统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及对我国社会发展的影响                        试述我国正统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及对我国社会发展的影响  摘要:作为封建正统法律思想指导原理和中心内容的儒学,基本上不同于先秦的儒学。它把先秦儒学的内容作了神圣化、神秘化的加工和改造:把儒家经典和宗教神学结合起来,把地上君权和天上神权结合起来,把社会人事和自然现象结合起来,把原来只是表达一种政治社会思想的先秦儒者的一家之言,通过政权的力量,使之成为政治、社会以至家庭生活的最高准则,使之变成了符合“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的真理。  关键词:礼治与法治德主刑辅论

2、心定罪法自君出深远影响  我国封建社会的正统法律思想并不是随着封建社会的产生而应运而生,相比较两者,可以看出封建正统法律思想比封建社会的建立更曲折。但是它的产生使封建社会的发展进入一个正常的轨道。作为我国封建社会维系千年的正统法律思想,之所以历尽千年不衰,是因为它在维护我国封建阶级利益及社会秩序上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是封建社会加强政治,文化的重要手段,被后代各朝奉为瑰宝并被一代代的传承下去。封建社会的正统法律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鲁国思想家孔子最早创立儒家,为后世的正统法律思想奠定了基础。然而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奴隶制瓦解、封建制逐步确立的时期。此

3、时战乱连绵,王权旁落,宗法制日益衰落,礼崩乐坏,儒家思想因为自身的局限性而没有成为新型地主阶级的首选。秦始皇统一中国,标志着新兴的地主阶级已经掌握了政权,他们在立法过程中便以代表本阶级利益的法家思想作为指导思想,排斥儒家思想。实行文化专制的秦始皇甚至焚书坑儒,大肆的限制儒家思想的发展。汉初统治者为了回复日益凋敝的经济,而实行黄老思想。经过汉初社会政治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到汉武帝时期,到汉武帝时期,汉代封建专制主义的地主阶级政权得以巩固。董仲舒提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其中的“儒术”经过他的改造,在立法中实行德刑结合:先用德礼进行教化,教化无效再辅

4、以刑罚。这一思想得到了汉武帝的认同,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宣扬“君权神授”。所以汉武帝时期也是我国封建法律思想的正式形成的时期。作为封建正统法律思想指导原理和中心内容的儒学,基本上不同于先秦的儒学。它把先秦儒学的内容作了神圣化、神秘化的加工和改造:把儒家经典和宗教神学结合起来,把地上君权和天上神权结合起来,把社会人事和自然现象结合起来,把原来只是表达一种政治社会思想的先秦儒者的一家之言,通过政权的力量,使之成为政治、社会以至家庭生活的最高准则,使之变成了符合“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的“永恒真理”。它以这种儒学为主,汲取其他各家、

5、特别是法家学说中有利于当时统治的内容作为补充,使之成为适应性很强的精神武器和统治工具。 礼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法律传统,礼在封建社会受到重视,是由于儒学受到重视,认为"致王道"之本是“为政先礼”。礼和法的关系,即“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董仲舒要求“爵禄以养其德,刑罚以威其恶”,使“民晓于礼谊而耻犯其上”,关键就在于礼和法的结合。法统即法律传统,是指导法律实践活动(立法、司法及思维)的价值基础。它决定着法律实践活动的内容、特点和发展方向。礼治”指源于远古时代的宗法家族的行为规范和伦理观念。“法治”则是春秋战国新兴地主阶级的君主专制的官僚

6、政体。西汉以后,儒学被奉为官方正宗学术,这是一纸有形的宣言;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政体的继续存在,则是无形的宣言。宗法家族社会细胞的生存与发展,是“礼治”的坚实基础;而集权官僚政体的巩固与壮大,则继续呼唤着“法治”。而儒家思想的法典化和法家法律的儒家化,则使两者结合起来。 主张德主刑辅,先教后刑?。先秦儒家在强调“礼治”的同时,还强调“德政”。所谓“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德政”就是道德教化。董仲舒把这种思想纳入他的神学目的论范畴,借阴阳清煖之说来阐释德主刑辅的关系,认为上天有好生之德,“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

7、,天是“任德不任刑”的。从这时起,德主刑辅原则一直占着支配的地位。。可以说,儒家的主张由于难于操作而显得过于理想化;法家的主张由于缺乏实践经验而显得过于简单化。秦汉以后,封建统治者吸取了秦朝暴虐亡国的教训,转而注重德政。而支配一个泱泱大国,又非运用法律刑罚手段不可。不搞德政,人民会起来造反;不搞刑罚,地方分裂势力就会发难。。这种“以德统刑”,“先教后刑”的状态,一直延续到封建社会末期,影响是十分深远的。  实行应经合义,论心定罪,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的结果,使儒家经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礼和律的相互渗透,德和刑的相互为用,又使律和经发生了紧密的联系,以至律

8、学作为一门专门学问,和经学并称,受到了官方的同等重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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