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预习:法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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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预习:法的渊源xx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XX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预习,希望能帮到你们,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的及时更新哦。一、法的渊源的概念(一)法的渊源含义法的渊源是指特定法律共同体所承认的具有法的约束力或者具有法律说服力并能够作为法律人法律决定大前提的规范或准则来源的资料,如制定法、判例、习惯、法理等。(二)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1•分类标准:是否具有国家制定的法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2.正式渊源的含义正式法源是指具有明文规定的法的效力并且直接作为法律人的法律决定的大前提的规范来源的那些资料,如宪法、法律、法规等,主要为制定法,即不同国家

2、机关根据具体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对于正式法源法律人有义务适用它们。3.非正式渊源的含义非正式的法的渊源则指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具有法律说服力并能构成法律人的法律决定的前提的准则来源的那些资料,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道德信念、社会思潮、习惯、乡规民约、社团规章、权威性法学著作,还有外国法等。2.司法实践中法院选取的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在法源的选取上遵循的原则是:''先正式渊源,后非正式渊源”。二、当代中国法的渊源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为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1.宪法:(1)宪法属于最高法,位于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最顶端;(2)宪法是授权法,它授予立法机关、

3、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全力;故从逻辑上来讲宪法先于国家机关产生。(3)根据人民主权理论,制宪权作为国家的本源性权力,只能由人民享有;(4)按照我国的宪法规定,全国人大有权修改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保障宪法的实施。2.法律(1)此处所讲法律乃狭义的法律,包括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前者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后者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岀的具有规范性的决议、决定、规定、办法等,也属于法律渊源,和法律具有同等的效力。参考《立法法》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

4、、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2.法律保留事项(《立法法》第八条)①国家主权的事项;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③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④犯罪和刑罚;⑤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⑥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⑦民事基本制度;①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②诉讼和仲裁制度;③必

5、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2.法律绝对保留事项(《立法法》第九条)(1)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2)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3.行政法规(见行政法的相关内容)3.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A.地方性法规(1)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主体(《立法法》第63条)(2)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事项(《立法法》第64条)①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

6、定的事项;②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①除立法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1)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的批准程序(《立法法》第63条)①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

7、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②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B・民族自治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立法法》第66条)(1)民族自治法规的制定主体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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