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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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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的完善关键字:浅谈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的完善本文为Word文档,感谢你的关注! 摘要随着民事纠纷日益增多及案件所涉利益的多元化,参与案件审理的不仅有当事人,还有与案件存在特殊利益关系的其他人,因此第三人诉讼制度就得以产生。第三人制度的目的是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防止矛盾判决,无论是在大陆法系国家还是普通法系国家都受到了广泛应用。我国现有民事诉讼法就第三人制度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但毕竟起步较晚。现行民事诉讼法对于第三人制度,特别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的规定并不详尽且过分的追求经济效益,因此急需进行补偏救弊。 关键词第三人制度独立请求权民事诉讼 作者简
2、介:焦宝亮,上海政法学院。 D925A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4.159 一、第三人制度概述 民事诉讼第三人是指案外人就他人间争议之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请求权,或者没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之结局同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加入到他人正在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在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是双方之间的争执冲突,但在特殊情况下案件的审理也会涉及到双方之外的人,即第三人。“第三人参加诉讼节约了在两个诉讼程序中证据重复所耗用的时间和费用,避免了对基于相似证据的相关请求带来不一致的判决结果,消除了时间间隔可能引发的对原诉被告的严重损害。”根据案外第
3、三人进行诉讼事由之差异,第三人可分作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一)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指:对原被告间之争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进而加入原被告已展开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其特点:一是对原被告间相争的诉讼标的有全部亦或是某局部之请求权,第三人独立之请求权是提出既不同于本诉原告也不同于本诉被告的请求权,即请求法院通过审理维护自己的部分或全部的合法利益。二是第三人必须参与到原被告进行中的诉讼,如果本诉开始或结束,那么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将不能在原、被告的诉讼进行过程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无独立请求权的
4、第三人指:对原被告间相争之诉讼标的无独立请求权,不过其与案件最后之结局存有利害关系,而进入到原被告已展开之诉讼中的人。《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厉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是由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由此得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之特点:一是其和案件之结局有某种利害之关系。二是必须要使用申请或经法院通知之方式进入诉讼,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原被告间相争之诉讼标的无独立之请求权,因此其不可就原被告相争之诉讼标的提起诉讼,要想保护自己的权益必须申请参加诉讼。另外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认为有必要也可
5、以通知第三人参加到诉讼中。 二、比较视野下的诉讼第三人制度 (一)美国诉讼第三人制度概述 作为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的美国,其第三人制度规则散见于判例之中,实践中其第三人制度分类为引入第三人之诉讼规则与第三人之参加诉讼规则。引入第三人诉讼规则是指对正在进行的诉讼,因第三人对被诉的权利请求负有责任,被告对于该第三人提起诉讼,从而将第三人引入正在进行的诉讼中。第三人参加诉讼是第三人认为该诉讼的最终判决将影响到自己的权益,因此要求参加到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美国第三人制度在注重彻底解决纠纷的基础上对第三人的适用范围、当事人的法律地位、诉讼结构等方面有相当完备的规定。在第三人的适
6、用范围上,除法律明文规定的主体外,只要和诉讼利益相关的人都可以介入到诉讼中。第三人诉讼之地位,无论是以什么方式加入诉之第三人都会赋予其当事人之地位。在诉讼结构方面只要第三人被引入或参加诉讼,原来的双方对抗即变为多方对抗,他们之间是平等的民事对抗法律关系,这对于我国第三人制度的完善是值得借鉴的。 (二)法国诉讼第三人制度概述 法国的民事诉讼属于大陆法系,但在其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独具的特色。其主要特点有:首先,更加注重对第三人权益的保护,根据法国新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管是以独立参加还是辅助参加的形式,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都是提起诉讼,因此他们都享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承
7、担当事人所应当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其次,进行诉讼的前提条件是利益,只要是与诉讼存在利益关系的人都可以参加到诉讼中。最后,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时间没有严格的限制,只需符合事实而无原则之要求,即诉讼参加人在第一亦或第二审程序中都能加入诉讼。 法国民事诉讼对于第三人大致可分为:主参加人、从参加人、强制参加人。主参加人与我国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相似,是指对于本诉的诉讼请求,第三人有不同于当事人的诉讼主张,因而参加到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主参加人如果加入诉讼,条件是必须与本诉存在利益关系、参加人必须是其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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