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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21
《辩论-应不应该施舍乞丐(反)》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 不施舍乞丐,并不是让大家都收回爱心,缺少人文关怀,而是因为施舍乞丐,其实是会带来许多的社会诟病的。我们知道,乞丐分三类人,一是真正需要帮助的乞丐;二是本身存在惰性,依靠乞丐的职业发家致富型的;三是犯罪诈骗团伙,他们常用的手段就是绑架儿童并使其致残,令孩童出外乞讨。先看第二、三两类乞丐。施舍他们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对于第二类,给他们以施舍,就是助长他们惰性的直接原因。应该使他们回归社会,重新找回自立自强的尊严。我们不给他们以施舍,帮助他们重新找回自我重新站起,才是帮助的正途。第三类不多说,施舍就是滋生
2、并加剧犯罪的根源。如果大家都不施舍乞丐,犯罪分子无利可图,又怎会再选择这种方式牟利呢?而施舍给这样的孩童不仅不能改善他们的生活,反而会使犯罪分子将他们弄得更可怜来换取更多的利润。再来看第一类,即真正需要帮助的乞丐。我们提倡帮助乞丐而非施舍。帮助是指利用社会、政府及第三方机构来对那些乞丐进行救助。其实,不施舍并不代表不献爱心,我们倡导的是以更为恰当的方式,从更长远的角度来根本解决这个问题。虽然社会现实似乎表明我们目前无法通过政策来彻底根除乞丐问题,但是难道做不到就不去做了吗?还有,对方肯定会批判说只建设制
3、度而不施舍是远水解不了近渴的,我承认看到濒临死亡的乞丐们我们会伸手去施舍一点钱,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们应该这样做。我们今天是在倡导不应该施舍乞丐的一个价值导向,它是我们的一个终极奋斗目标。打个比方,我们倡导实现更好的教育制度,这是我们的价值导向和目标,可现实却迫使我们不得不实行当前的体制,而追逐的脚步从未停下。施舍乞丐的问题也是一样,我们不能立马杜绝施舍乞丐,但却要坚决提倡不应该施舍乞丐并为之不懈奋斗,因为施舍行为实在是存在着很大的弊端。还有一个关于施舍和建设制度并行不悖的问题他们一定会提到。其实可以清楚的
4、看到施舍乞丐是对个人、社会、国家有害的,一条扭曲的道路怎么能和一条正道并行不悖呢?我们.. 通过公共管理的学习可知,任何政府都有其惰性,施舍乞丐正是蒙住政府眼睛的叶子,让这个问题的迫切性降低,从社会的发展来看,这显然是不利的。,北京市海淀区救助站发出一封《致全体市民公开信》,称:“市民的善举无可厚非,如果要行善,应通过政府开办的捐赠机构进行捐助,只要不直接向街头职业流浪乞讨者施舍,街头流浪乞讨现象会迅速减少。”记者为了探究这封公开信的作用,来到往日乞丐群集的街道的角落、地下通道及天桥上,但
5、一无所获。看来这封公开信的确起到了作用。这说明当今社会为了赚钱而行乞的人的数量是惊人的。对方辩友如何解释? 立论 正方一辩: 今天我方的观点是:对城市乞讨人员应该施舍。施舍是对城市乞讨人员的帮助行为,对城市乞讨人员应该施舍是一种行为价值和社会道德取向的倡导,接下来我将从三个方面论证我方观点。 ..一、对城市乞讨人员进行施舍,有助于解决及时所需,弥补社会救助体系之不完备及其滞后性,我们深圳现在的救助中心有700个床位,可是仍不能够解决城市乞讨人员的问题。这个时候,我们的一杯水、一
6、盒饭、一件衣服、一元钱就显得很重要,它能够帮助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乞讨人员渡过难关。面对着饥寒交迫的乞讨人员,难道对方辩友您要说我不应该对你施舍,你应该等着社会救助站来帮助你。 二、对城市乞讨人员进行施舍有助于营造团结互助、乐善好施的人际氛围。对乞讨者施舍对少年儿童也有着极强的示范作用,让乐善好施的种子在一代又一代人的心中生根发芽。同时我们对于乞讨人员的施舍,这名乞讨人员很有可能成为救助他人的对象,2006年11月深圳华强北乞讨人员陈升伟将乞讨所得的钱捐给了血管疾病患者,当他把钱投入捐款箱的那一
7、刻,他被自己感动的哭了。让爱的火炬在人们心中传递,这不正体现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吗? 三、对城市乞讨人员进行施舍,有助于弘扬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构建和谐友善的社会,对城市乞讨人员的施舍,不仅仅是物质上的帮助,更体现了一座城市对于其弱势群体的包容,体现了社会对于生命的尊重,对于价值的维护。赋予关怀、互助、尊严,勇于宽容、和谐、友爱、仁义,不正是对施舍意图的最好解读吗?深圳的人文精神建设推行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正是其真正的核心,当然对方辩友也许会说,城市乞讨人员给这个社会带来了种种的负面影响,拨开现
8、象看到本质,负面影响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社会管理的手段有所无缺,怎么可以让我们一个富于爱心的施舍行为买此恶一单呢?在应否施舍的问题上,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施舍是一种美德,施舍是一种善良,施舍更是一种道义。 反方一辩: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乞讨现象越趋复杂了,恶行恶乞的现象会被对方辩友视而不见,与城市文明、人文和谐背道而驰的声音为什么对方辩友充耳不闻呢?对方辩友刻意缩小了解释乞讨人员的内涵,是否有理解概念之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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