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过敏源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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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过敏原标识管理一、食品过敏原标识管理1、过敏原:又称为致敏原、变态反应原、变应原,指能够诱发机体发生过敏反应的抗原物质(蛋白质)。2、食物过敏是人们对某些食物产生的一种不良反应,在医学上属于一种变态反应。3、食品过敏原是普通食品中正常存在的天然或人工添加物质,被过敏体质人群消耗后能够诱发过敏反应。4、各个国家食品标识应标明的过敏原成分各国家食品标识应标明的过敏原成分  国别  食品种类过敏原食品法规要求中国  (8种)含麸质的谷类及其制品小麦、黑麦、大麦、燕麦、玉米等GB/T23779-2009预包装食品中的过敏原成分甲壳类及其

2、制品蟹、虾鱼类及其制品鲈鱼、鳕鱼蛋类及其制品鸡蛋、鸭蛋花生及其制品花生大豆及其制品大豆乳及其制品牛奶、乳糖坚果及其制品杏仁、腰果、胡桃、板粟美国  (8种)乳牛奶、乳糖1、《食品过敏原标识和消费者保护法》  2、除以上主要8类外,还有芹菜、芥菜、芝麻、二氧化硫或亚硫酸盐含量在10ppm以上  3、食品中的“无麸质”标识:麸质含量大于20mg/kg不得使用“无麸质”标签。蛋鸡蛋、鸭蛋鱼鲈鱼、鳕鱼甲壳动物和贝类蟹、虾树生坚果杏仁、板栗、腰果、胡桃    、  含麸质的谷类小麦、黑麦、大麦、燕麦花生花生大豆大豆欧盟  含麸质的谷类及其制品

3、小麦、黑麦、大麦、燕麦1、欧盟指令2007/68/EC  (14种)附件IIIa条款6(3a)、(10)和(11)条涉及的成分  2、欧盟指令2009/41/EC  (1)主要内容:针对提供给麸质不耐受的人的食品成分和标签方面的规定。  (2)将于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  (3)终产品中麸质含量不超过100mg/kg,食品标签上产品名称可标示“极低量的麸质”;如果不超过20mg/kg可标示“无麸质”。甲壳类动物及其产品蟹、虾蛋类及其产品鸡蛋、鸭蛋鱼类及其制品鲈鱼、鳕鱼花生及其制品花生大豆及其制品大豆乳及其制品牛奶、乳糖坚果及其

4、制品杏仁、腰果、胡桃、板粟芹菜及其制品芹菜芥菜及其制品芥菜芝麻及其制品黑芝麻、白芝麻二氧化硫或亚硫酸盐含量在10ppm以上,以SO2表示蜜饯食品(话梅、陈皮)羽扇豆及其制品羽扇豆(鲁冰花)软体动物及其制品牡蛎、蜗牛加拿大  (10种)坚果杏仁、腰果、核桃、开心果1、《2003食品标签和广告指南》  2、《修改食品和药品条例(1220-加强食品过敏原、麸质和添加的亚硫酸盐标签指南)》  3、产品中存在浓度总量10mg/kg以上的一种或多种亚硫酸盐。花生花生芝麻芝麻含麸质的谷类小麦、黑麦、大麦、燕麦、裸麦蛋鸡蛋、鸭蛋乳牛奶大豆大豆甲壳类

5、蟹、虾贝类鲍鱼鱼类鲈鱼、鳕鱼  国别  食品种类过敏原食品法规要求CAC  (8种)含有麸质谷类食品小麦、黑麦、大麦、燕麦《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甲壳类动物及其产品蟹、虾蛋及蛋类产品鸡蛋鱼及鱼类产品鲈鱼、鳕鱼花生、大豆及其产品花生、大豆乳及其产品(包括乳糖)牛奶树生坚果及其产品杏仁、腰果、核桃浓度大于10mg/kg的亚硫酸盐澳大利亚和新西兰(8种)含有麸质及其制品的谷类小麦、黑麦、大麦、燕麦1、《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  2、《食品过敏原管理和标签-企业指南》甲壳类动物及其产品蟹、虾鸡蛋及其产品鸡蛋鱼类及其制品鲈鱼、鳕鱼乳及其制

6、品牛奶花生、大豆及其制品花生、大豆浓度大于10mg/kg的亚硫酸盐坚果、芝麻及其制品杏仁、腰果、核桃日本  (7种)虾/龙虾推荐标识的过敏原成分(18种):鲍鱼、墨鱼、鲑鱼卵、橙、猕猴桃、牛肉、坚果、鲑鱼、鲭鱼、大豆、鸡肉、猪肉、松茸蘑菇、桃、山药、苹果、明胶、香蕉  《食品卫生法》蟹蛋类牛奶小麦荞麦花生韩国  (11种)鸡蛋、牛奶、荞麦、花生、大豆、小麦、鲭鱼、蟹、猪肉、桃子、西红柿《食品标签标准》中国香港  (9种)麸质、甲壳类动物、蛋类、鱼类、花生、大豆、乳类、坚果、超过10mg/kg的亚硫酸盐,以及上述物质制品的预包装食品《

7、食品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5、预防食物过敏的途径1)正确的食品标签:对于过敏体质的人群,预包装食品标签上正确、清楚地标识出过敏原成分,是防止他们发生食物过敏反应甚至危及生命最有效的措施。2)国外多国已发布多项法规对过敏原标识作出规定。3)我国已实施的标准:GB/T23779-2009预包装食品中的过敏原成分;即将实施的《预包装食品中过敏原成分的标签要求》。6、各个国家对食品过敏原标签的要求国别标签要求法规依据中国《预包装食品中过敏原成分的标签要求》还未实施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1、未使用含量麸质的谷类加工的食品,麸质含

8、量不大于20mg/kg,可以称为“无麸质食品”。2、使用含量麸质的谷类加工食品,如果采用一定食品加工工艺专门去麸质成分,当食品中麸质含量不大于20mg/kg,也可以称为“无麸质食品”。3、如果采取去除麸质成分的工艺后食品中麸质含量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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