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1052982
大小:215.50 KB
页数:46页
时间:2019-08-15
《控股公司法制之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我國證券市場改革之研究控股公司法制之研究目錄壹、前言貳、外國立法例之介紹一、美國法之介紹二、日本法之介紹參、控股公司之概念及類型一、控股公司之定義(一)學理上之定義(二)我國現行法令之定義–「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控股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審查準則」1.本準則之立法緣由2.本準則對控股公司之定義(三)對控股公司定義之檢討二、控股公司之類型(一)純粹控股公司(二)事業型控股公司(三)不同類型控股公司之結構檢討三、控股公司與投資公司(一)控股公司與投資公司之不同(二)銀行控股公司與金融控股公司四、控股公司與關係企業五、海外控股公司六、歐洲控股公司事業體實務運
2、作之參考–解決合資之協議問題(一)歐洲控股公司事業體(EuropeanHoldingGroups)之運作模式(二)歐洲控股公司事業體之案例解析–契約與財產權之雙重特徵七、特殊形態之控股公司–美國之銀行控股公司(一)美國之銀行控股公司(二)一九六六年銀行控股公司法肆、與控股公司有關法制之檢討一、公司法制就控股公司應增修之課題(一)控股公司與一人公司(二)公司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主管機關命令解散之規定(三)關於公司章程記載事項之規定(四)控股公司使被控股公司為不合常規經營之規範1.不合常規經營之規範2.美國揭穿公司面紗原則之適用3.我國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四
3、與揭穿公司面紗原則(五)關係人交易之問題(六)控股公司與交叉持股之問題(七)控股公司與企業重組之問題1.逆式三角合併2.與分割規範之關係3.強制股份交換(八)資訊揭露與主管機關監督之問題二、證券交易法與控股公司相關之課題(一)日本證券交易法之修正1.以證券公司為子公司的控股公司之相關報告或資料提出、檢查2.以經營認可證券業務的金融機構為子公司的控股公司之相關報告或資料提出、檢查:(二)我國證交法應增修規定之檢討三、公平交易法與控股公司相關之課題(一)控股公司與公平交易法之關係(二)外國立法例之探討1.美國競爭法之規範2.日本獨占禁止法之規定3.德國營業競爭
4、限制防止法之規定(1)持股規定(2)申報規定(3)持股計算範疇(4)禁止之結合類型4.法國競爭法之規定(1)持股規定(2)申報規定(三)我國關於結合行為之規範(四)我國公平交易法對於控股公司應增加之規範伍、控股公司專法增訂必要之檢討及修法建議–代結論一、立法或修法策略二、具體修法方向三、相關修正條文試擬公司法建議修正條文壹、前言 控股公司之形成係因企業體係於企業重組之需要,而以控股之方式支配管理各子公司較能節省成本,故控股公司事實上為企業結合問題之一環,且就企業之經營策略而言係因應管理學上組織扁平化、分化之趨勢。就此趨勢而言,企業結合在現行法下所得採取
5、之形態主要係由母公司設立子公司,形成公司法上之關係企業。然而隨著控股公司形態之演變,此種「事業型控股公司」已不能因應商業活動及企業重整之需求,而有所謂「純粹控股公司」之出現。就控股公司而言,係以公司之組織形態,發揮規制、調整企業體各組織之功能,就產業競爭力及管理效率之角度觀之,事實上具有經營上改革、調整最適之企業規模、促進企業體分工之效率等功能,在法令上如加以過多之限制,可能造成法規過度規範而降低國內經濟競爭力之結果。 近年來我國控股公司新的需求原因,主要係由於公司之經營形態改變,而有以控股公司形態確保公司經營之穩定性及效益。國內經營形態改變所指者,主
6、要係因生產成本高漲所導致之產業外移,而政府亦政策性地希望企業能根留台灣,在產、官皆對控股公司有需求之情形下,當前正為控股公司相關法制完備之絕佳時機。現行企業法制就控股公司之設立,多有規範不明或牴觸之處,如何在不違反現行法令體系之前提下,提供控股公司之法制面基礎,厥為本文所探討之問題。 金融控股公司為控股公司形態之一,其成立原因主要係基於銀行跨業經營之需求,由於銀行跨業經營之相關論述已有相當內容之累積,可某程度作為控股公司法制之參考。但一般控股公司之成立原因與金融控股公司有根本上之不同,涉及企業重組之法制規範更深且廣。我國政府之財經相關部會,於財政部自有
7、計畫地引導國內銀行轉型為控股公司後,又面臨一般企業因應前開控股公司形成原因,亦有以控股公司統轄企業體之需求,如此即面臨法制是否完備之課題。關於控股公司,國內之論述尚不多見,本文即希望從國外之立法例及學理探討出發,進而研析控股公司之意義、結構及利弊得失,再就國內相關法制加以論述,並就是否有就控股公司此實質上不具備「產能」、「營業活動」之特殊公司形態制定專法之必要加以討論。貳、外國立法例之介紹一、美國法之介紹 美國學者有將控股公司定義為「公司至少持有其他公司一部份之證券,透過此方式來支配該公司經營之公司」[註釋][1]See,James.C.Bonbrig
8、ht&GardinerC.Means,TheHoldingComp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