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互派交流制度的实施方案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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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教师互派交流制度的实施方案为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进我校教师校际交流工作,现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学校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教师校际交流制度,更好地促进英华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二、工作原则(一)科学合理。遵循教育公平原则与教师成长规律,动员社会各方支持,创新教师管理模式,有序推进校际教师合理流动。(二)公开规范。规范教师校际交流的程序和办法,公开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且校际交流方案要经教职工讨论、教职工代表

2、大会通过,防止人事腐败现象产生。(三)以人为本。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妥善解决教师所思所想,引导教师积极支持、主动参与校际交流。(四)促进发展。发扬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教师引领作用,实施师培计划,推进我校办学质量整体提升。7三、工作目标采取大范围小步骤、稳步推进的办法,2018年秋季起我校逐步落实教师校际交流工作,建立科学规范、公平合理的教师校际交流制度,调整优化教师资源配置,逐渐实现学校师资均衡配置,提升学校办学质量。四、交流范围和对象(一)交流范围中层领导交流:中层干部交流应根据有关学校岗位需要和实际校情需要,进行岗位充实调整和交流。教师校际

3、交流:即校际交流应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2018年秋季先采取教师自愿报名的办法,进行校际交流,在此基础上,今后将在全镇区域逐步开展教师校际交流。(辖区内已调动的教师不列入校际交流对象)(二)交流对象1、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3年的教师列为交流对象,可自愿报名参加校际交流。交流对象按工作经历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时间长者优先交流(在工作经历、工作时间相同的情况下,年龄大者优先交流)。截至交流当年度,今后每年我校交流人数原则上为应交流对象(在本校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的所有教师数)的10%。72、在同一所学校工作不满3年以及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原则上可以不参与交流。处

4、于孕期、哺乳期的教师,经本人申请,在校内公示后,报县教育局审核,可不纳入当年度交流。3、患重大疾病无法胜任教学工作的教师,由本人申请,附(地)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卡、用药清单、住院票据等,经学校行政会议通过确认不宜交流的,可暂缓交流。4、担任毕业班教学的教师达到教师交流条件的,原则上可延缓一年参与交流。5、学校传统项目、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和市级以上重点课题的主持者,经县教育局批准,可暂不参与交流,但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6、其他特殊困难的教师,暂缓交流的教师一年一认定。7、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专任教师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经行政会议审议通过),也可

5、以列为交流对象。五、交流对象的确定原则为确保学校每学年参与交流的教师达到相应比例,采取个人申报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参加交流人员。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中层领导或教师,可提出交流意向申请。若个人申报未达到交流比例,不足的则依次采取以下办法从交流对象中确定:1、以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时间长短为序,时间长的参加交流轮岗;72、以评为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各级名师等)时间为序,先评的参加交流轮岗;3、以中级以上职称评聘为序,先评审取得资格并先聘任了相应职务的参加交流轮岗。4、以上条件相同者,以年龄为序,距退休年限较短的参加交流轮岗。若个人申报超出交流轮岗

6、比例,则参照以上办法,从申报对象中确定参加交流轮岗人员。交流轮岗人员初步人选确定后,学校应将推荐结果告知相关人员并进行公示。六、交流形式自愿申请交流与学校调配交流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教师校际交流工作。(一)自愿申请。实行教师校际交流时,先由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根据本人意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然后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确定,报学校批准后才能实行校际交流。(二)学校调配。洋口英华学校与福州大学附属中学采取对口交流形式,按对等原则实行(即学科、岗位职务对等),也可根据学校实际需求进行师资交流。七、交流管理及政策保障(一)资金保障1、政府投入。镇政府按照财政投入每年投入教育经费

7、15万元(每年相应递增5万元)。72、教育主管部门投入。根据每年教育主管部门投入资金的2%(不包括项目建设经费投入)作为互派教师奖励资金。3、社会各界捐资助学。按照捐资助学资金总额的20%(每年递增5个百分点,不超过40%)作为互派教师生活补助资金。(二)政策保障1、福利待遇。交流期间,互派教师原学校的一切待遇(含人事隶属关系、工资、绩效等福利)不变,表现好的可享受交流学校的奖金、绩效等福利(不包括工资)。交流学校负责交流期间交流教师的食宿、安全问题(按照规定标准为交流教师购买意外伤害险,食、宿、水、电均免)。2、党员关系。是党员的教师可开具党员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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