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经营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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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社经营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ⅩⅩ市ⅩⅩ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本联社)公司治理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ⅩⅩ市ⅩⅩ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联社经营管理层设立经营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第二条经营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联社设立的,在联社理事会的授权下对联社经营管理上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直接对联社主任负责。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经营风险管理委员会由7名以上(含)的单数成员组成。包括联社办公室、合规与风险管理部、会计结算部、授信监管部、资金财务部、公司业务

2、部、零售业务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第四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由联社主任或副主任担任,负责召集本委员会的活动。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指定一名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未指定时,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行其职责。第五条经营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六条 经营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联社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负责经营风险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第三章职责权限第七条经营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下列职责:(一)审定全辖风险和合规监督控制框架及规划,报理事会审批(或备案);(二)对全辖范围内各类经营风险管

3、理相关政策、制度、流程等进行审批;(三)审议全辖全面风险报告和业务部门经营风险报告;(四)审议全辖范围内的各类资产核心风险分类标准;(五)审议授信监管部提交的信用等级认定工作的相关标准、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等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六)审议相关部门提交的各类经营风险识别、计算、衡量方法,以及各类经营风险限额及向业务条线分配风险资本的方法;(七)审议各类经营风险管理相关人员的资质认定和考核办法;(八)审定全辖新业务、新产品开发管理办法;(九)对各类风险额度、授权、企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等进行审定;(十)对授权内各类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结果进行审批;(十一)定期听取、评估各类

4、经营风险管理制度、流程、方法的执行情况,确保制度、流程、方法的适时性及有效性;(十二)定期听取各类经营风险情况汇报,评估各类经营风险状况,对全辖总体风险控制情况进行分析和综合评价,报理事会;(十三)负责审议须由经营风险管理委员会集体决策的其它事项。第八条经营风险管理委员会对高级管理层负责,并向高级管理层汇报工作。第九条经营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事项相关的职能部门负责拟定提交审议的议案及相关背景资料等会议文件。本联社相关人员和管理部门应接受经营风险管理委员会就其职责范围内事项提出的质询,承办其交办的专项工作。第四章议事规则第十条经营风险管理委员会原则上每年举行2-

5、4次会议,并至少于会议召开前三个工作日通知全体委员。第十一条经营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议题由本委员会主任或委员提出,并经理事长同意后确定。第十二条本委员会主任或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和临时会议可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并通过通讯方式表决形成决议。临时会议至少于会议召开前二个工作日通知全体委员。第十三条本委员会委员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委员会会议,对所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委员确实无法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的,可以委托其他委员出席,但同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自己的意见或委托其他委员按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委托人应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

6、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第十四条委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且未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自己的意见,亦未委托其他委员按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委员会应当建议理事会予以撤换。第十五条本委员会会议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的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表决,每位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会议作出决议,应由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六条本委员会委员对委员会审议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该委员应当回避,同时不应参与该事项的表决。第十七条必要时,本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其合理费用由本联社支付。第十八

7、条本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决议上签字并对决议承担责任。会议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本联社章程,致使本联社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委员承担相应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委员可以免除责任。第十九条本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记录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委员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会议记录作为本联社档案由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整理,按年度移交联社保存。第二十条本委员会会议结束后应形成会议纪要,内容包括会议的主要情况及委员会建议。第二十一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

8、自披露有关信息。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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