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0649595
大小:150.0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9-08-05
《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鄂政督〔2012〕1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集团:现将修订后的《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实现预定目标。附件: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二O一二年五月三日—6—附件: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2】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县
2、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2】22号)精神,特制定《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以下简称“《督导评估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教育公平为取向,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核心,通过构建具有湖北特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师资配备均衡化、基础设施标准化、教育质量一体化目标,办好每一所学校,关心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二、评估内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主要包括对县域义务教育校
3、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和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评估两个方面,公众对本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作为督导评估的重要参考。内容如下:(一)对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的评估。—6—以《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鄂教规【2011】3号)为依据。评估主要内容为:学校规模和班额、学校用地面积(生均用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绿化用地面积)、体育活动场所(跑道、田径场、篮球场或排球场)、条件装备和图书(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和小学科学教室设备、体音美器材设备、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生均图书)、教师配
4、置(合格学历教师占比、师生比)等5个大类15项指标的达标情况。(二)对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重点评估县级人民政府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的情况。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等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评估县域内小学、初中校际间均衡状况。(三)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评估。以县(市、区)为单位,评价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努力程度和实际效果。工作评价设定发展规划及保
5、障、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质量、义务教育关爱等5个A级指标,12个B级指标,28个C级评估标准。同时,设置5个刚性指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通过评估验收,待整改后复核确认。1、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当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6—2、县(市、区)财政教育支出比例未达到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的(鄂财办发[2011]24号);3、未采取积极措施,按校舍安全工程规划消除D级危房,仍使用D级危房的;4、薄弱学校改造工作未完成,城乡办学条件未能达到基本均衡的;5、尚未建立和实施农村学校教师补充、城乡教师交流机制的。(四)公众满意度调查。通过问卷调查、
6、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问卷调查的数量按被评估县(市、区)常住人口的1.5‰确定;常住人口在40万以下的县(市、区),问卷调查数量不得少于600份。问卷调查对象中,学生家长比例不低于50%(其中农村学生家长不低于60%),并保证其他各类调查对象数量大体相当。三、组织实施(一)对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的评估,按照县级自测、市州复核、省级审核的程序进行。(二)对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负责,统一测算均衡系数。(三)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组织督导评估组现场督导实
7、施。—6—(四)公众满意度调查,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委托政府统计部门或其它机构进行。公众满意度调查实施方案另行制定。四、工作程序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按照县级自评、市州复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的程序进行。(一)县级自评。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达到省定标准,校际间均衡状况达到国家要求,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评达标的,可起草自评报告,向市(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申请复核。(二)市州复核。市(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被评估县(市、区)自评材料(有关数据报表)进行复核,形成复核报告,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督导评估申请。(三)
8、省级评估。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市(州)复核报告和督导评估申请,下发督导评估通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