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铁房联函〔2010〕 771号

哈铁房联函〔2010〕 771号

ID:40636333

大小:70.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08-05

哈铁房联函〔2010〕 771号_第1页
哈铁房联函〔2010〕 771号_第2页
哈铁房联函〔2010〕 771号_第3页
哈铁房联函〔2010〕 771号_第4页
哈铁房联函〔2010〕 771号_第5页
资源描述:

《哈铁房联函〔2010〕 771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哈尔滨铁路局哈铁房联函〔2010〕771号铁路局局党委关于印发《哈尔滨铁路局职工热费补贴办法》的通知各单位并党委,各工程单位:根据铁道部《关于铁路单位实施取暖费货币化改革政策的意见》(铁财[2010]211号),经局第十一届二次职代会第五次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哈尔滨铁路局职工热费补贴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哈尔滨铁路局职工热费补贴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铁道部《关于铁路单位实施取暖费货币化改革政策的意见》(铁财[2010]211号)文件规定,按照国家、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对供热体制改革的要求,参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哈尔滨市职工热费补贴有关事宜的通知》(

2、哈政发〔2010〕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局在职、退(离)休的全民所有制职工。第三条路局决定从2010年至2011年供暖期开始,供热单位按当地政府规定的供热收费价格,向热用户全额收取热费。同时,取消单位报销热费和冬煤补贴制度,将为职工承担的热费以补贴方式发给职工。第四条热费补贴额,依据职工职级享受的住房标准,统一补贴比例,按户就高,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一半的原则核定。第二章热费补贴第五条热费标准按职工居住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当地无标准的执行所属县级以上政府公布的标准。无房职工,补贴标准执行工作所在地热费标准。全局统一按供热收费标

3、准的90%确定热费补贴比例。计算公式:职工年补贴额(元)=热费标准(元/平方米)×享受住房使用面积标准(平方米)×90%。第六条职工享受住房面积,按哈铁房改字[1995]3号和哈铁房改[2000]1号文件规定的上限控制标准执行,标准如下:各职级人员享受住房使用面积上限控制标准职级使用面积标准(㎡)一般干部和工人58副科级、初级技术职称6O正科级、中级技术职称、技师70副处级、副高级技术职称、高级技师80正处级90副局级、正高级技术职称100正局级110注:1、使用面积换算建筑面积系数为1.5。2、1937年7月6日、1945年9月3日、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在

4、本人住房面积控制标准的基础上,分别加15、10、5平方米使用面积。3、普通高校毕业具有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取得硕士和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未晋职称前,分别按初级、中级和副高级职称住房面积控制标准执行。第七条职工级别以现职人事令为准,技术人员的专业证书不作为享受面积的依据。第八条热费补贴以户为单位发放,无论有无住房均享受热费补贴,按职级最高者的标准确定,配偶一方是局外单位的,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一半;夫妻均为我局内职工的,由职级高者单位负责全额发放,并将热补的一半向配偶单位转帐;无配偶且有独立户籍或配偶无固定收入的,按标准由职工所在单位全额发放。第九条已婚职工与父母同居的按独立户

5、分别补贴。第十条遗属的热费补贴。享受补贴的职工去世后,当年的热费补贴仍按职工享受的标准发放。如去世职工配偶有工作单位的,从下年度停止发放补贴,补贴由去世职工配偶所在单位承担;如去世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从下年度开始,由去世职工单位,按使用面积45平方米的供热保障面积发给补贴。即:遗属热费补贴额=45(㎡)×当地热费标准(元/㎡)。第十一条配偶为我局辅业职工的,由我局主业单位按职级高者发放补贴。第十二条热费补贴由职工所在单位于每年9月底前一次性发放。退(离)休职工由原单位发放,已享受省社保自办取暖冬季取暖补贴的,须将补贴款扣除。第十三条享受热费补贴人员,以当年9月份工资发放时在册人

6、员为准,9月份以后新增和新提职人员的热费补贴款当年不予补发。第三章操作程序第十四条需要发放热费补贴的职工,须填写《职工热费补贴调查核批表》(附表1),由配偶单位负责认证配偶的职务、级别和配偶单位是否已发给热费补贴情况,配偶无固定收入的由职工单位负责认证。第十五条夫妻职级相同的职工,由产权人单位发放补贴的,须提供本人的房产证。第十六条单位根据职工配偶单位认证情况,对需要本单位发放热费补贴的职工,进行逐一核实,符合条件的进行统计汇总,填写《职工热费补贴汇总表》(附表2)。经单位领导审核后,上报路局土地房产管理处审批。第十七条由路内单位供热的,实行由职工单位代扣代缴的办法,在发放热费补

7、贴同时扣缴职工应缴纳的全额热费。第十八条各供热单位每年8月份之前,将需要扣缴的热费通知有关单位。内容包括:姓名、单位、住房详细地址、金额。第十九条各单位根据供热单位转来的扣费通知单,及时代扣代缴热费。对在职职工超过补贴部分的热费,在工资中一次性扣缴;对退休人员的热费补贴不足缴费部分,由供热单位直接向住户收取。第四章其它规定第二十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实施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并指定一名副职主抓,财务、企管、人事、劳资、宣传、审计、辅业、离退休管理处、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