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学第十二章国有资产收入与非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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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二章国有资产收入与非税收入第一节国有资产收入第二节国有资产管理与收益分配制度第三节政府收费收入第四节政府性基金收入第一节国有资产收入一、国有资产收入的概念(一)国有资产的层次性(广义、中义、狭义)中义的国有资产是指国家所有的全部经营性资产,包括国家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国有资源。(二)国有资产收入的界定指政府凭借财产权力从企业的经营收入中获得的财政收入。二、国有经济收入(一)国有经济的概念国有经济,是为了实行宏观经济调控、服务社会公益,由国家(政府)出资,直接设立国有独资企业,或控股、参股设立企业,并由国家直接或间接经营管理的一种经济形式。(二)国有经济收入的

2、形式1.经营性收入指国有企业已上缴利润、股利、租金、承包费等形式形成的收入。2.产权转让收入主要包括通过国有资产转让、出售、拍卖、兼并等方式所取得的产权转让收入,以及国有资产使用权转让而取得的使用权转让收入。三、国家金融资产收入(一)国家金融资产的表现形式1.直接投资于重点金融企业形成的股权性资产2.利用外汇资产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性资产(二)国家金融资产的分布1.国有独资金融公司2.国家控股金融公司3.国家持股金融公司4.中国投资公司对外投资性股权(三)国家金融资产收入的管理四、国有资源收入(一)国有资源的概念(二)国有资源收入的内容及形式1.国有资源收入的内

3、容2.国有资源的经营形式3.国有资源的收入形式:直接分配利润;按股分红;收取管理费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变迁1.计划经济时期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1949-1978)2.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准备阶段(1978-1988)3.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索阶段(1988-2001)4.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新阶段(2002至今)第二节国有资产管理与收益分配制度(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内容管人;管事;管资产(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三层架构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它是国务院特设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拥有资产的最终所有权。2.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4、包括国资委所属的各种投资公司、控股公司、股份公司,企业集团核心公司等3.基层企业二、国有资产收益分配制度(一)计划经济时期的国有资产收益分配制度(1949-1978)(二)改革开放初期国有资产收益分配制度的探索(1978-1985)1.实行企业基金制度2.实行利润留成制度3.第一步利改税4.第二步利改税(三)承包制和税利分流(1986-1993)1.含税承包制2.税利分流(四)税制改革与取消利润上缴(1994-2007)1993年底,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1)统一税种;(2)统一税率;(3)统一计税标准三、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制度国

5、有资本收益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的国有资本投资收益,具体包括:(1)应交利润,即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应当上交国家的利润;(2)国有股股利、股息,即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收入;(3)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即转让国有产权、股权(股份)获得的收入;(4)企业清算收入,即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费用),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分享的公司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费用);(5)其他国有资本收益。《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下称《收益收取办法》)对利润上缴和分红的相关规定如下:(一)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申报与核定《收益收取办

6、法》规定,中央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应当按规定申报,并如实填写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申报表。具体申报时间及要求如下:1.应交利润,在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由中央企业一次申报。2.国有股股利、股息,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没有设立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为董事会,下同)表决日后30个工作日内,由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据实申报,并附送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文件。《收益收取办法》规定,中央企业拥有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数申报。企业计算应交利润的年度净利润,可以抵扣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

7、收益收取办法》规定,国有独资企业上交年度净利润的比例,区别不同行业,分三类执行:第一类为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具有资源型特征的企业,上交比例为10%;第二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企业,上交比例为5%;第三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上交比例3年后再定。中央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区别以下情况核定:(1)应交利润,根据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规定的上交比例计算核定。(2)国有股股利、股息,根据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关于利润分配的决议核定。(二)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上交《收益收取办法

8、》规定,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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