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税务问题解答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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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税务问题解答汇集(更新至2011年4月19日248-304个)问304:炼油厂将自产成品油用于本单位客运汽车,是否免缴消费税?4.18一家生产成品油的炼油厂,将自产的成品油用于本单位的客运汽车(接送员工上下班),是否可以免缴消费税?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成品油生产企业生产自用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0〕98号)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对成品油生产企业在生产成品油过程中,作为燃料、动力及原料消耗掉的自产成品油,免征消费税。对用于其他用途或直接对外销售的成品油照章征收消费税。从2009年1月1日到本通知下发前

2、,成品油生产企业生产自用油已经缴纳的消费税,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予以退还。因此,该单位将自产成品油用于汽车(接送员工上下班)不符合上述规定,应按规定缴纳消费税。问303:房开司将开发产品转自用,是否要视同销售计缴营业税?4.18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转为出租用或固定资产),是否要视同销售计缴营业税?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因此房地产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没有发生所有权

3、的转移,也没有取得经济利益收入,即没有发生销售不动产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问302:装饰装潢公司为客户代购辅助材料应如何缴纳营业税?4.18某装饰装潢公司为客户代购辅助材料,主要原材料则由客户自购。请问,该装饰装潢公司应如何缴纳营业税?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据此,该装饰装潢公司应以向客户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确认计税营业额,并计算缴纳营业税。问301:公司转包的技术服务费用在计征营业税时,能否从营业额中扣除?4.18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

4、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据此,公司从事技术服务支付给分包方的费用,在计征营业税时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问300:为动漫产品提供动画设计和制作,营业税有何优惠政策?4.18我公司专门为动漫产品提供动画设计和制作,营业税有何优惠政策?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规定,对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

5、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劳务,在2010年12月31日前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问299:总包方能否扣除分包款后缴纳营业税?4.18总包方将建筑工程分包给个人的,总包方能否扣除分包款后缴纳营业税?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额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因此,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个人或个体户的,其支付的分包款项不能扣除。问2

6、98:高校承办各项比赛,向参赛方收取的报名费是否免征营业税?4.18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四项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免征营业税。但高校承办比赛收取的报名费属于非教育劳务,不适用于本条规定,不能减免营业税。问297:企业在证券市场上买卖股票的行为,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4.18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

7、务,货物期货不缴纳营业税。因此从2009年1月1日起,企业(包括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在证券市场上的股票买卖行为均应缴纳营业税。问296:银行销售金银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是否需要认定?4.15银行(地市级分行、支行)销售金银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是否一定要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无相关的文件规定?回复意见:部分金融机构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所属分理处、储蓄所等营业场所内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即向社会公开销售刻有不同字样的特制实物金条等黄金制品,并依照市场价格向购买者购回所售金条,由分行统一清算交易情况。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

8、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8号)作了如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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