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地税发[2011]49号)关于2011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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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厦地税发[2011]49号)关于2011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和年度申报办法的通知2011年05月19日各区地方税务局(含直征局、外税分局)、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厦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厦门市外来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和我市相关的社会保险费规定,现将2011缴费年度(2011年7月-2012年6月)我市职工及灵活就业、失业个人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和年度申报办法

2、通知如下:  一、计算依据  (一)2010年度厦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357元(下称“社平工资”)。其60%为2014.20元,300%为10071元。  (二)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月(下称“最低工资”)。  二、费基费率  (一)基本养老保险  1.本市户籍参保人员  (1)本市户籍职工以及异地就业选择在厦缴费的本市居民,应以职工个人2010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2%的缴费比例计缴,其中单位缴14%、个人缴8%。  (2)本市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本市户籍雇工,以个人2010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计缴。其中:业主本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

3、险费由本人全额负担;雇工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业主缴纳12%、雇工本人缴纳8%。  (3)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可选择以2010年度“社平工资”的60%-300%为缴费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由本人全额缴纳。  (4)农场职工和渔业企业的渔民,应以“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2%的缴费比例计缴,其中单位缴14%、个人缴8%。  (5)从农场和渔业企业分流尚未就业的个人,可按2010年度“社平工资”的60%-300%或以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由本人全额缴纳。  (6)按照《厦门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首次参保且一次性缴费的被征地人员,

4、按照2413元的月缴费基数的60%-100%或“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2%的缴费比例缴纳。  2.外来员工  (1)外来员工以“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计缴,其中单位缴纳12%,个人缴纳8%。。  (2)外来员工中的管理、技术人员可按本市户籍职工缴费标准缴纳。  (二)基本医疗保险  1.本市户籍参保人员  (1)本市户籍职工以及异地就业选择在厦缴费的本市居民,应以职工个人2010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10%的缴费比例计缴,其中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  (2)本市个体工商户业主,以2010年度“社平工资”为缴费基数,按10%的缴费比例计缴;本市户籍

5、个体工商户的雇工,以个人2010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10%的缴费比例计缴,其中雇主缴纳8%、个人缴纳2%。  (3)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可选择以2010年度“社平工资”的60%-300%为缴费基数,按10%的缴费比例由本人缴纳。  2.外来员工  (1)外来员工以2010年度“社平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6%的缴费比例计缴。其中单位缴纳4%,个人缴纳2%。  (2)外来员工中的管理、技术人员可按本市户籍职工缴费标准缴纳。  (三)失业保险  1.本市户籍职工、异地就业选择在厦缴费的本市居民,以及在厦的铁路系统员工,以职工个人2010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

6、基数,按3%缴费比例计缴,其中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  2.外来员工以“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的缴费比例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外来员工中的管理、技术人员可按本市户籍职工缴费标准缴纳。  3、灵活就业人员中的再就业困难补贴对象可选择以2010年度“社平工资”的60%-300%为缴费基数,按3%的缴费比例由本人缴纳。  (四)工伤保险  1.本市企业职工以职工个人2010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对照本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  2.按建筑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企业,依《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厦府〔2005〕356号)、《关于调

7、整建筑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及用途问题的批复》(厦府〔2008〕248号)以及《关于交通基本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及其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劳社〔2009〕283号)的规定缴费。  3.符合《厦门市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职工,应以职工个人2010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0.5%的缴费比率,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  (五)生育保险  本市户籍的企业职工、外来员工、外来管理技术人员,应以职工个人2010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0.8%的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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