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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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洛阳市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洛发改办(2007)10号)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精神,规范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使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价格调节基金是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由政府多渠道筹集,用于平抑物价,实行政府价格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动态价格救助等的政府专项资金。  第三条 价格调节基金实行分级征收、统一管理和使用。第二章 价格调节基金的征集第四条-6- 价格调节基金实行向社会征收的筹集办法。征收对象主要是高消费和娱乐享受型

2、消费行业、高利润行业、垄断行业、保护性资源开发类产业和政策限制类产业,具体征收范围和标准如下:  1.住宿业包括营业性宾馆、饭店、招待所、商务会馆、产权式酒店及会议室(中心)等,属涉外、星级以上的按经营收入的1.5%计征,其它按经营收入的2%计征;  2.餐饮业按营业收入的0.5%计征;  3.服务业,即纳税口径中所包含的各类服务业,按营业收入的1%计征;  4.房屋出租含市场商场内门面、柜台租赁按租金收入的1%计征;  5.广告业中用于城市亮化工程业务的按广告业务收入的0.5%计征,其它广告业按广告收入的1%计征;  6.电力、电信和其它信息传输服务业按营业收入的0.1%计征;  7.煤炭

3、业,凡有煤炭回采率证明的按回采率征收。回采率在65%以上的企业,每销售一吨,征收1元;回采率在55%-65%的企业,每销售一吨,征收10元;回采率在45%-55%的企业,每销售一吨,征收20元;回采率在45%以下的企业,每销售一吨,征收30元。无回采率证明的,以回采率在45%以下的企业征收标准计征;其它非煤矿产业(金、铁、铝、钼、锌、铅等)按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三税之和的1%征收;  8.烟草生产企业按纳税额的0.3%计征;卷烟批发企业按营业收入的0.1%计征;  9.建筑、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工程总造价的0.15%计征;  10.为了安全环保或保护、节约资源等目的对特殊产品和行业征收的价格调

4、节基金,以及根据需要在水、电、气等某些特定商品定调价时,按调价总额的2%(一年计算)一次性征收价格调节基金。-6-第三章 征收权限、方式和流程  第五条 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实行分级分行业管理。市级负责城市区所有应征行业和全市煤炭及非煤矿产业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县(市)负责辖区内除煤炭及非煤矿业以外所有应征行业的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  价格调节基金实行直征、代征并行的征收方式。市级管理的价格调节基金全部委托市地税部门实行计算机网络代征,取消所有人工代征网点。县(市)管理的价格调节基金,仍实行人工直征和代征相结合的方式,提倡逐步向计算机代征过渡。  第六条 价格调节基金原则上按月征收。住宿业中

5、除涉外星级宾馆以外的住宿业以及餐饮业、服务业按季征收,每季度征收一次,其它行业及住宿业中的涉外星级宾馆一律按月征收。  第七条 为方便税务部门征收,按照《洛阳市市级非税收入银行代收、财政监管、票款分离实施细则》的规定,市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办公室按程序报批设立银行专用帐户,征收后定期统一解缴市财政非税专户。  第八条 税务部门代征的价格调节基金随税计征。交纳基金的单位在纳税同时,应根据《洛阳市价格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填写《洛阳市缴纳价格调节基金申报表》,自行计算应缴纳的价格调节基金。  第九条 交款人缴纳价格调节基金时,应先到银行根据计算的金额办理交款手续后,持《洛阳市缴纳价格调

6、节基金申报表》和银行开具的“现金缴款单”或“进帐单”-6-。到所辖地税部门申报,地税部门对交纳单位相应的征收类别、征收标准和缴款金额核对后,为交款人开具河南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第十条 煤炭及非煤矿业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后,统一解缴市财政专户,市财政与县财政按4:6的比例分成,每年由市财政向县财政返还。第四章 价格调节基金的减免  第十一条 价格调节基金原则上不得减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减征或免征:  (一)经省、市税务部门批准的全额免税企业,在免税期间免收价格调节基金;部分免税的企业,可相应减征部分价格调节基金。  (二)学校、幼儿园、残疾人福利事业、残疾人个体经营者。  

7、(三)下岗职工从事个人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凭下岗再就业优惠证和免税证明予以免征。但从事建筑、娱乐、广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行业的,不在免征范围之内。  (四)经济适应住房开发企业。第十二条 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申请减免价格调节基金的单位或个人,应填写《洛阳市价格调节基金减免申请书》,并提供相关手续一并送交洛阳市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办公室。经审查同意后予以减免。第五章 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及报批程序-6-  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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