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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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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股发行体制新规解读目录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进程回顾新股发行体制新规解读新规影响分析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进程回顾时间事件描述1992年5月国家体改委发布了《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首次明确定向募集公司可以向职工以配售(即私募)方式发行股权证,社会募集公司可以发行股票,但对发行方式未作明确规定。1993年4月《股票条例》颁布,提出在超额认购情况下,采用按比例配售、按比例累退配售或抽签方式进行发售。1993年8月中国证监会首次提出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定了无限量发售申请表和与银行储蓄存款挂钩两种主要发行方式。
2、1995年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中推荐了上网定价方式,并进行上网竞价试点。1996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股票发行与认购方式的暂行规定》规定了上网定价、全额预缴款和与银行储蓄存款挂钩三种发行方式。1998年又停止了全额预缴款和与银行储蓄存款挂钩两种发行方式,实际上A股只能以上网定价方式发行。1999年7月28日中国证监会指出,公司股本总额在4亿元以下的公司,仍按上网定价、全额预缴款或与储蓄存款挂钩的方式发行股票;公司股本总额在4亿元以上的公司,可采用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和对法人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发行股票。新股
3、发行体制改革进程回顾2000年初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二级市场新股配售的发行方式。2000年下半年至2001年上半年新股发行基本采取上网定价发行的方式。2001年3月17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废止额度条件下的审批制,执行股票发行核准制。2001年9月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超额配售选择权试点意见》,以规范证券公司在拟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向全体社会公众发售股票中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行为。2002年5月中国证监会全面推行按市值配售新股,替代按资金申购配售新股。2004年12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
4、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标志着新股IPO询价制正式出台。2006年5月20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施办法,即日起正式实施,原《关于股票发行与认购方式的暂行规定》不再执行。2009年6月11日证监会公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并从即日起执行。完善询价和申购报价约束机制;网上网下不能同时申购;网上单个账户设上限。2010年8月2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启动新股发行体制第二阶段改革,根据文件,证监会将从四方面发力新股发
5、行制度体制改革。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进程回顾2009年6月:《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一、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形成进一步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询价对象应真实报价,询价报价与申购报价应当具有逻辑一致性,主承销商应当采取措施杜绝高报不买和低报高买。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定每笔申购的最低申购量。对最终定价超过预期价格导致募集资金量超过项目资金需要量的,发行人应当提前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用途。二、优化网上发行机制,将网下网上申购参与对象分开。对每一只股票发行,任
6、一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所有参与该只股票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股票配售对象均不再参与网上申购。三、对网上单个申购账户设定上限。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定单一网上申购账户的申购上限,原则上不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申购新股。四、加强新股认购风险提示,提示所有参与人明晰市场风险。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刊登新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揭示一级市场风险,提醒投资者理性判断投资该公司的可行性。证券经营机构应当采取措施,向投
7、资者提示新股认购风险。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进程回顾2009年6月:《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预期目标有四点:一是使市场价格发现功能得到优化,买方、卖方的内在制衡机制得以强化;二是提升股份配售机制的有效性,缓解巨额资金申购新股状况,提高发行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在风险明晰的前提下,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意愿得到重视,向有意向申购新股的中小投资者适当倾斜;四是增强揭示风险的力度,强化一级市场风险意识。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进程回顾2010年10月:《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一、进一步完善报价申购和配
8、售约束机制。在中小型公司新股发行中,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定每笔网下配售的配售量,以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根据每笔配售量确定可获配机构的数量,再对发行价格以上的入围报价进行配售,如果入围机构较多应进行随机摇号,根据摇号结果进行配售。二、扩大询价对象范围,充实网下机构投资者。主承销商可以自主推荐一定数量的具有较高定价能力和长期投资取向的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配售。主承销商应当制订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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