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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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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制作规范一、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文本格式(一)封页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类别:***体检机构(加盖公章)年月日(二)正文1.委托单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体检类别、体检日期、体检人数、体检项目、体检依据、评价依据。2.体检结论与处理意见。3.其他体检结果与建议汇总表。4.主检医师签名、审核人签名、批准人签名、批准日期、体检单位(盖章)。*备注:“体检结论与处理意见”、“其他体检结果与建议汇总表”可参照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结果编写指南。(三)职业健康
2、检查报告说明。(四)纸张规格a4纸打印。二、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结果编写指南**(一)体检结论和处理意见:列出与职业健康损害有关的异常结果,并提出处理意见。具体表述如下:1.上岗前体检职业禁忌(列明禁忌的原因,如:职业禁忌证、孕期、哺乳期、未成年工)。处理意见:目前不得从事××作业。2.在岗期间体检职业禁忌(列明禁忌的原因,如:职业禁忌证、孕期、哺乳期、未成年工)。处理意见:调离原工作岗位,妥善安置。有职业健康损害和影响者(如:列明异常指标、“观察对象”、“接触反应”、“刺激反应”等)。处理意见:
3、明确作出进一步医学观察、复查、治疗等医学处理的要求(注明复查、观察、治疗的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和时间等)。疑似职业病。处理意见:申请职业病诊断(注明诊断机构和时限等)或者医学观察(注明观察、治疗的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和时间等)。3.离岗时体检有职业健康损害和影响者(如:列明异常指标、“观察对象”、“接触反应”、“刺激反应”等)。处理意见:明确作出进一步医学观察、复查、治疗等医学处理的要求(注明复查、观察、治疗的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和时间等)。疑似职业病。处理意见:申请职业病诊断(注明诊断机构和时限等)
4、或者医学观察(注明观察、治疗的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和时间等)。1.应急体检有职业健康损害和影响者(如:列明异常指标、“观察对象”、“接触反应”、“刺激反应”等)。处理意见:明确作出进一步医学观察、复查、治疗等医学处理的要求(注明复查、观察、治疗的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和时间等)。疑似职业病。处理意见:申请职业病诊断(注明诊断机构和时限等)或者医学观察(注明观察、治疗的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和时间等)。(二)其他体检结果与建议汇总表列出与职业健康损害无关的其他体检结果,并提出建议。具体表述如下:1.本次职业
5、健康检查所检项目未见异常。2.急性或危及生命的严重疾病者(注明疾患名称)。建议:及时到医院复查、就诊或治疗。3.其他异常者(注明异常检查项目或疾病名称)。建议:到医院复查、就诊或治疗。篇二: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卫生部关于下发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的通知卫生部关于下发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的通知卫生部《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发布两年来,各地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开展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但由于职业性健康检查涉及面广,对不同职业人群的健康检查项目、检查周期和检查的具体要求需要作出明确的规定。为此,
6、我部制定了《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以便使职业性健康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现将《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给我部卫生监督司。附件: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保障劳动者健康,根据《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41号部长令),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在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从事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职业性健康检查系指对从事有职业危害或对健康有特殊要求的
7、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所进行的医学检查。第四条职业性健康检查工作由卫生部领导,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辖区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工作。第五条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工作负责。第六条用人单位凡安排人员从事或接触有职业危害因素或对健康有特殊要求的作业时,必须对其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性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安排从事上述有关作业。第七条用人单位必须对下列人员定期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一)从事或接触有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者;(二)从事对健康有特殊
8、要求的作业者;(三)曾从事过粉尘作业的离岗者或退休者。对曾从事过有害作业的职工离岗前或退休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第八条职业性健康检查的项目和检查的周期按本办法附表1的规定执行。未作规定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患有禁忌症的人员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对已发现受到职业性损害的人员,应及时安排治疗或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第十条职业性健康检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凡从事职业性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从事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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