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依法治国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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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依法治国总论授课班级:10法律事务10法律文秘第一节法治、德治(人治)和法制的概念党的十五大首次明确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和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学界对于法治的各个层面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研究。一、法治的含义(一)法治含义的观点介绍法治一词自产生以来就为中西方学者们在不同意义上使用着。中文中有“依法治国”、“治民无常,唯以法治”、“任法而治国”。由外文翻译产生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等。在英文中也存在着"ruleoflaw"、"rulebylaw"、"gove

2、rnmentbylaw"、"govenrmentthroughlaw"等不同的提法,并在各种不同的角度和领域中运用着。“法治应包含两层意思: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亚里士多德法治思想的先驱法治到底是什么?中西方法学词典及权威性文件中曾给予该词各具特色的解释。根据《牛津法律大辞典》的解释,“法治”(ruleoflaw)是“一个无比重要的、但未被定义、也不能随便就能定义的概念”。“它意指所有的权威机构,立法、行政、司法及其它机构都要服从于某些原则。这些原则一般被看

3、作是表达了法律的各种特性,如:正义的基本原则、道德原则、公平合理诉讼程序的观念,它含有对个人的至高无上的价值观念和尊严的尊重。”“在任何法律制度中,法治的内容是:对立法权的限制;反对滥用行政权力的保护措施;获得法律的忠告、帮助和保护的大量的和平等的机会;对个人和团体各种权利和自由的正当保护;以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它不是强调政府要维护和执行法律及秩序;而是说政府本身要服从法律制度,而不能不顾法律或重新制定适应本身利益的法律。”1959年在印度德里召开的国际法学家会议上,集中了各国法学家对法治的一般看法,在《德里宣

4、言》中将法治确认为以下几点:(1)根据全面正义的法治精神,立法机关的职能在于创造和维持使个人尊严、个人发展得到维护的各种条件。(2)法治原则不仅要防范行政权力的滥用,也要有一个有效的正义来维持法律秩序,借以保障人们具有充分的社会和经济生活条件。(3)要有正当的刑事审判程序。(4)司法独立和律师自由是实施法治原则必不可少的条件。从以上的概念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法治确实是一个很难定义的概念。对法治的分析也存在着多种不同的定义方法。有的是从价值层面进行界定。这是法治学说中最为常见的分析方法。诸如将法治视为人类尊严的创造者,

5、充分实现个人能力,以及诸多从自由、平等、人权、理性、文明等方面对法治的理解;有的是从制度层面加以分析,强调法治的客观方面,即法治实际上应如何实现,法治应确立政治权力分立制度,公民平等的参政制度等;有的是从程序角度加以分析,强调法治的程序正义性,如公开审判、陪审等;也有从机构设施方面予以分析的,如强调法院、立法机构、律师职业的设立和发展等。在对法治进行分析时,必须综合考虑各个不同的角度,将法治的各个因素特别是制度层面和价值层面联系起来才能比较全面地了解法治的内涵。(二)法治的含义1.法治即“法律的统治”(ruleofl

6、aw)法治是一种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求确认法律在社会治理和国家管理中的权威性,把法律作为社会调整的基本方式。与之相对应的治国方略有:礼治、德治、人治等。2、法治是法的价值理念与相关制度设计的综合体法治要求“良法之治”,包括形式方面的规定和内容方面的规定,其中内容方面是根本的。法治之法中蕴含特定的价值理念包括:人民主权尊重和保障人权权力受到有效制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程序正义等。这些价值理念必须进一步通过相应的制度和机制展现出来,这些制度表现为:立法制度、执法制度、司法制度、法律监督制度、人权保障制度等。3.法治要求在

7、严格依法办事基础上形成一种法律秩序严格依法办事原则不仅是国家政治生活领域严格限制权力的原则,也是社会领域保障社会治理有效性和社会生活自主性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原则的推行,有助于生成对法律的信仰,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一种新型的法律秩序。这种法律秩序是这样一种状态:国家政治权力被法律有效约束,人民基于法律享有充分的权利和自由,法律被严格地遵守和积极地利用,人们树立起牢固的法律信仰。二、法治的相关概念(一)法治与人治1、人治的含义所谓“人治”就是“依人治国”,就是确认执政者或少数人的意志治理国家,他们具有高于法律之上的权威

8、。“人治”论认为一个国家的治乱兴衰,关键是要有贤明的领导人,而不在于完善的法律和制度,在“人治”社会里,虽然也有法律,但法律的权威小于个人的权威,执政者或少数人可以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也可以以言废法。人治的后果非常可怕,势必造成人民的民主权利甚至最起码的人身权利失去保障。我国古代的统治者始终以人治的方法来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孔子说:“为政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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