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0198106
大小:102.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7-25
《长春光机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工作水平,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为了培养高质量的高级专门人才,必须严格进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资格审核,加强对研究生导师指导教师聘任等工作环节的管理。第三条:为了有利于加强研究生的指导力量,促进中、青年教师参与科研和研究生培养,逐步形成学术梯队、巩固和发展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点,根据各院、系、所的条件,可以实行研究生导师、副导师和指导小组的形式。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第四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
2、改革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核办法的意见》(学位[1995]20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下放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权的通知》(学位[1999]9号)文件精神,为适应博士生教育发展的需要,使“博士生指导教师成为一个重要的工作岗位而不是教授中的一个固定层次和荣誉称号”,博士生指导教师由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审核、管理、聘任,我校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实施。。第五条:博士生指导教师是指导、培养博士生的重要工作岗位,博士生指导教师的审核、聘任应根据国家经济建设、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有利于我校学科结构调整和学科建设发展总体规划;有
3、利于博士生指导教师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优化;有利于发挥指导小组作用。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博士生指导教师的资格审核、聘任,建立考核和质量保证体系,实行总量控制下的动态管理机制。(一)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第六条:作为遴选聘任或准备新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列入招收培养博士生计划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每年能保证有半年以上的时间在国内指
4、导博士生。2、本学科造诣较深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能坚持正常工作,担负起实际指导博士生的责任,原则上年龄应在57岁以下。新审核的195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博士生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3、近年来科研成果显著,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有高水平的专著、论文,其学术水平在国内居于本学科的前列,近5年以来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6篇以上或出版过专著;熟悉本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前沿情况,能独立提出及从事创造性的研究工作,取得受到国内外同行重视的科技成果或发明创造,或作为项目负责人(获重大项目的前3名)有获得省
5、、部级二等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或正在主持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并取得阶段性的显著成果。4、具有相对稳定、特色突出、优势明显、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的研究方向,目前正在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攻关项目或其它适合培养博士生的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项目,并有较充足的可支持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科研经费,年经费一般应在3万元以上。5、有培养研究生的经验,至少已经完整地指导过一届硕士研究生,或参加过博士生指导小组并完整地协助培养过一届博士生,培养的研究生整体质量较好;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承担过或正在承担两门以上的硕士生课程,教
6、学质量较好。6、在学科的研究方向上,有一个实在的、能够协助本人指导博士生的指导小组,本人能够团结同志、充分发扬学术民主,确实发挥集体指导和培养学术队伍的作用。第七条:博士生指导教师的审批程序1、申请人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分委员会主席征求学科点学术带头人的意见,同意后填写《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同时提交本人有代表性的专著、论文、奖励证书等材料。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初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人数达到全体委员的2/3表决结果有效,得票达到全体委员1/2以上者为通过初审。3、学位评定委员会聘请5
7、名同行专家(相同或相近学科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对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的申请人进行通讯审议。4、学位评定委员会举行全体会议,根据通讯评议结果,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的初审结果进行审核,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人数达到全体委员的2/3表决结果有效,得票达到全体委员1/2以上者为通过初审。第八条:我校博士生指导教师的资格审核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第九条:在博士生指导教师的资格审核过程中实行回避制度,凡涉及本人和亲属的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不能参加组织领导、评议和审核等工作。第十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通过博士生指导教
8、师聘任资格审核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名单进行公示,征询意见一个月。对审定过程和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诉材料进行核实之后作出仲裁。对因非学术问题提出的申诉,由各级党组织和行政机构调查核实,提出书面意见,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作出仲裁。(二)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制定与博士生指导教师的聘任第十一条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