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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欠薪0809保障条例0806》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破产欠薪保障条例 本条例旨在订定条文,设立一委员会,以管理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并规定雇员在其雇主处于无力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可获该基金拨付款项;并就相关或附带事宜订定条文。 (1985年制定) [1985年4月19日]1985年第100号法律公告 (本为1985年第12号) 第380章 第1条简称 第I部 导言 本条例可引称为《破产欠薪保障条例》。 (1985年制定) 第380章 第2条释义 在本条例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 +“工资”(wages)指公司清盘时,申请人根据《公司条例》(第32章)第265(1)(b)或(c)条会有权获优
2、先偿还的工资或薪金,或在破产案中,申请人根据《破产条例》(第6章)第38(1)(b)或(c)条会有权获优先偿还的工资或薪金,但《公司条例》(第32章)第265(1)(b)或(c)条或《破产条例》(第6章)第38(1)(b)或(c)条(视属何情况而定)所指明为申请人会有权获优先偿还的最高款额,或根据《公司条例》(第32章)第265(1A)或(1B)条或《破产条例》(第6章)第38(2)、(2A)或(2B)条(视属何情况而定)取代该最高款额的任何款额,并不适用;(由1993年第15号第2条修订) “公司”(company)指根据《公司条例》(第32章)可予
3、清盘的任何团体; +“代通知金”(wagesinlieuofnotice)20指公司清盘时,申请人根据《公司条例》(第32章)第265(1)(cc)条会有权获优先偿还的代通知金,或在破产案中,申请人根据《破产条例》(第6章)第38(1)(cc)条会有权获优先偿还的代通知金,但《公司条例》(第32章)第265(1)(cc)条或《破产条例》(第6章)第38(1)(cc)条(视属何情况而定)所指明为申请人会有权获优先偿还的最高款额,并不适用;(由1987年第48号第2条增补。由1993年第15号第2条修订) “申请人”(applicant)指公司清盘时,根
4、据《公司条例》(第32章)第265(1)(b)、(c)、(ca)或(cc)条会有权获优先偿还的任何人,或在破产案中,根据《破产条例》(第6章)第38(1)(b)、(c)、(ca)或(cc)条会有权获优先偿还的任何人,但如该人的雇主为一名个别人士,而该人为雇主的家庭成员,并且与雇主居住在同一居所内,则不在此列;(由1987年第48号第2条修订;由1989年第38号第2条修订) “委员会”(Board)指凭借第3条成立的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 “财政年度”(financialyear)指根据第8条所定的基金财政年度; “破产呈请”(bankruptc
5、ypetition)指《破产条例》(第6章)所指的破产呈请;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mandatoryprovidentfundscheme)指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485章)注册的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由1998年第4号第12条增补) “基金”(Fund)指第6条所提述的破产欠薪保障基金; “处长”(Commissioner)指劳工处处长; “清盘呈请”(winding-uppetition)指《公司条例》(第32章)第V或X部所指的清盘呈请; “遣散费”(severancepayment)指公司清盘时,申请人根据《公司条例》(第32
6、章)第265(1)(ca)条会有权获优先偿还的遣散费,或在破产案中,申请人根据《破产条例》(第6章)第38(1)(ca)条会有权获优先偿还的遣散费,但《公司条例》(第32章)第265(1)(ca)条或《破产条例》(第6章)第38(1)(ca)条(视属何情况而定)所指明为申请人会有权获优先偿还的最高款额,或根据《公司条例》(第32章)第265(1B)条或《破产条例》(第6章)第38(2B)条(视属何情况而定)取代该最高款额的任何款额,并不适用;(由1994年第5号第2条代替)20 “征费”(levy)具有《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第2条给予该词的涵义
7、。 “职业退休计划”(occupationalretirementscheme)指一项计划或安排,而根据该项计划或安排,在雇员退休、去世、丧失行为能力或终止服务时,须就雇员支付按服务年资支付的利益,但不包括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由1998年第4号第12条增补) (1985年制定。由1998年第4号第12条修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参阅1993年第15号第4条。 第380章 第3条设立破产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及使
8、其成为法团 附注: 具追溯力的适应化修订─见2000年第54号第3条 第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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