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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单元法律基础第一讲中国法律的宏观法理学与宪法宏观法理学1、对前两个单元的总结第一单元:道德内容道德方法理性支持的道德第二单元:道德的社会条件民主、分权良好社会体制支持的道德第三单元:法律基础法制社会的建立与完善是良好社会体制最核心的方面良好社会体制支持的道德外在立法内在立法对比数据:从数量上看中国当今法律制度发展状况美国据统计,在亚拉巴马州。每年州和联邦立法机构通过的法案就有15万个之多([美]里夫斯:《美国民主的再考察》,137~138页,吴延佳、方小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根据另
2、一项统计,在美国,仅一份牛肉汉堡的夹心,从牛肉长在牛身到煎成肉饼,竟涉及各类法律、法规多达4.1万种!我国的成文法,经过五十年,尤其是近二十年的发展,在总体上呈直线上升的趋势,从1979年起,每年有一大批法律法规产生,1982年每年又有大量行政规章产生,到1999年底,所制定、修改的法律有371个,行政法规840个,地方性法规7000多个,行政规章则有30000多个,这些法律、法规、规章所调整的范围已相当广泛,社会生活的各个主要方面或基本方面已在不同程度上做到了有法可依。中国导论法律基础概述第一章法理
3、学: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第二章邓小平法制理论:我国新时期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导论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理论邓小平法制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我国的宪法和各个部门法法律基础课的主要内容法律基础课的性质定位第一章法理学: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法的基本特征法的本质法的产生、发展和法的历史类型法的一般分类和法系第一节法的本质和历史发展第二节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作用第三节我国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第四节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创制第五节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实施第二章邓小平
4、法制理论:我国新时期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第一节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第二节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方针、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第三节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四节以德治国,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第二章邓小平法制理论:我国新时期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宪法案例:孙志刚案——被收容者遭毒打致死被打原因仍是一个未解之谜2003年04月25日《南方都市报》3月17日:在广州街头被带至黄村街派出所3月18日:被派出所送往广州收容遣送中转站3月18日:被收容站送往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3月20日:救治站宣
5、布事主不治4月18日:尸检结果表明,事主死前72小时曾遭毒打孙志刚,男,今年27岁,刚从大学毕业两年。案例:孙志刚案2003年3月17日晚10点,他像往常一样出门去上网。在其后的3天中,他经历了此前不曾去过的3个地方:广州黄村街派出所、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和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这3天,在这3个地方,孙志刚究竟遭遇了什么,他现在已经不能告诉我们了。3月20日,孙志刚死于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广州市脑科医院的江村住院部)。他的尸体现在尚未火化,仍然保存在殡仪馆内。案例:孙志刚案孙志刚死了先被带至派出所,
6、后被送往收容站,再被送往收容人员救治站,之后不治。孙志刚来广州才20多天。2001年,他毕业于武汉科技学院,之后在深圳一家公司工作,20多天前,他应聘来到广州一家服装公司。因为刚来广州,孙志刚还没办理暂住证,当晚他出门时,也没随身携带身份证。案例:孙志刚案当晚11点左右,与他同住的成先生(化名)接到了一个手机打来的电话,孙志刚在电话中说,他因为没有暂住证而被带到了黄村街派出所。在一份《城市收容“三无”人员询问登记表》中,孙志刚是这样填写的:“我在东圃黄村街上逛街,被治安人员盘问后发现没有办理暂住证,后
7、被带到黄村街派出所。”孙志刚在电话中让成先生“带着身份证和钱”去保释他,于是,成先生和另一个同事立刻赶往黄村街派出所,到达时已接近晚12点。案例:孙志刚案出于某种现在不为人所知的原因,成先生被警方告知“孙志刚有身份证也不能保释”。在那里,成先生亲眼看到许多人被陆续保了出来,但他先后找了两名警察希望保人,但那两名警察在看到正在被讯问的孙志刚后,都说“这个人不行”,但并没解释原因。成先生说,其中一个警察还让他去看有关条例,说他们有权力收容谁。成先生很纳闷,于是打电话给广州本地的朋友,他的朋友告诉他,之所以
8、警方不愿保释,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孙志刚“犯了事”,二是“顶了嘴”。案例:孙志刚案成先生回忆说,他后来在派出所的一个办公窗口看到了孙志刚,于是偷偷跟过去问他“怎么被抓的,有没有不合作”,孙回答说“没干什么,才出来就被抓了”。成先生说,“他(孙志刚)承认跟警察顶过嘴,但他认为自己说的话不是很严重”。警察随后让孙志刚写材料,成先生和孙志刚从此再没见过面。第二天,孙的另一个朋友接到孙从收容站里打出的电话,据他回忆,孙在电话中“有些结巴,案例:孙志刚案说话速度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