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

ID:40178295

大小:32.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7-24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_第1页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_第2页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_第3页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_第4页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_第5页
资源描述: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   各有关局(集团总公司),各区、县建委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工程建设施工分包的管理,规范建筑业企业间的分包行为,保障其合法权益,查处违章挂靠、违法转包、非法分包,维护我市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我们制定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并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我们天津市建设工程。                             

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本市建筑市场秩序, 规范建筑业企业间的分包行为,保障其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建筑工程中进行综合总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总包企业)和分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分包企业),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分包是指在一项建设工程中的

3、两个或两个以上建筑业企业间的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行为。本办法所称分包企业指经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和本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或经外省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资质审查,或经外省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资质审查,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    第四条  总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其依法进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行为,受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保护和约束。    第五条 本市对分包企业实施许可证制度。         

4、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市建委是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并颁发《天津市分包企业施工许可证》(以下简称《分包施工许可证》)。市建委授权天津市施工队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流中心)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建设工程承包、分包管理的法规和规定,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实施办法;    (二)指导和监督检查本市各区(县)对所辖区域内分包企业的确认工作;  

5、  (三) 确认分包企业资格, 核定承担分包范围,颁发《分包施工许可证》;    (四)为总包企业提供充足数量和适应我市工程建设的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资源;    (五)接受总包企业和分包企业的咨询,为进入交流中心的企业提供有关信息;    (六)负责分包企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核发有关证件;    (七)设置建设工程施工分包交易场所,为总、分包企业双方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和相关服务、办理合同登记;    (八)调解总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在履行工程建设分包合同中的争议。    第七条 对分包企业实行市和区(县)两

6、级管理。    (一)市交流中心负责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和二级资质以上(含二级)本市、中央驻津建筑业企业申请分包企业资格的管理,确认其资格,核发《分包施工许可证》。办理分包合同登记手续。    (二)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和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协助市交流中心确认本辖区三级资质以下(含三级)建筑业企业申请分包企业的资格。其中,塘沽区、大港区、汉沽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天津港保税区及五县负责对座落在本辖区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分包合同进行登记。    第八条 市交流中心工作人员必须

7、依法行政,秉公办事,提高效率,热情服务,严禁以权谋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的实施    第九条  按本办法第七条的管理分工,  分包企业申领《分包许工许可证》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和企业法人委托的法律负责人证明资料,企业技术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技术工种人员花名册及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并填写申请表。分别报送市交流中心或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所在区(县)在资质年检后,集中到

8、市交流中心申领《分包施工许可证》。    分包企业是外地建筑业企业的除提供以上证件、文字资料外,还须按《天津市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管理暂行规定》办理进津审验手续。外地建筑业企业来津施工人员必须来自本企业注册地,并取得专业工种上岗证、流动人员暂住证以后,在市交流中心申领《分包施工许可证》。    第十条  总包企业持中标通知书和施工承包合同进入工程分包交易场所进行交易。    分包企业持《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