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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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大学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重点学科建设,规范和加强我校各级重点学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点学科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重要基地,对我校构建国家和地方自主创新体系,增强江苏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两个率先”,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第三条 我校重点学科的建设目标是:努力建成若干总体水平处于国内同类学科最前列、部分达到国际水平的国家重点学科,建设一批总体水平处于行业或省内同类学科前列、部分达到国内领先的部省重点学科,同时积极建设一批校级重点学科

2、,提升我校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能力,力争实现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重大突破,为国家和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 我校的重点学科分为国家重点学科、部省重点学科(含江苏省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校级重点学科三个层次。二、重点学科的建设  第五条 各级重点学科应根据《苏州大学“十一五”发展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凝炼学科方向,加强科研支撑作用,加强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建设,加强学科基地和优质资源建设,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切实落实各项建设措施。  第六条 各级重点学科应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加强与其它学科的交叉融合,并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行业、领域的合作

3、。  第七条 对于立项建设的各级重点学科,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与其订立相应的《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其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目标、研究方向、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条件建设、经费筹措、预期成效等方面。  第八条 学校根据《任务书》的有关规定组织领导各级重点学科的建设,并在人、财、物、环境条件等方面切实保证重点学科建设需要,确保各级重点学科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实现各项建设目标,不断提高建设水平。  第九条 《任务书》是各级重点学科建设的主要依据,应严格执行。《任务书》在重点学科建设过程中一般不作大的调整,如确需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须经

4、学校组织专家论证或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三、重点学科的管理  第十条 学校是各级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学校各级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2、组建本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批准组建有关院(部)或单位的学科建设领导小组。  3、聘任各级重点学科带头人。  4、落实有关重点学科的建设经费,在人、财、物等方面保证重点学科的建设与管理需要。  5、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国家重点学科和部省重点学科的遴选、年度报告、中期检查考核和验收等工作。  6、组织领导校级重点学科的遴选、考核和验收等工作。  第十一条 各级重点学科所在的院(部)

5、或单位是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指导本院(部)或单位的重点学科制定与实施建设规划与计划。  2、提出本院(部)或单位的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学校批准。  3、推荐重点学科带头人。  4、落实本院(部)或单位的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的各项措施,在人、财、物等方面保证重点学科的建设与管理需要。  5、配合学校做好各级重点学科的遴选、年度报告、中期检查和验收考核等工作。  第十二条 重点学科带头人是各级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的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1、提出本重点学科建设规划与计划的建议。  2、根据本重点学科建设需要,提出学科团队

6、组成及其成员的培养与引进计划,提出经费使用和资源配置计划。  3、具体组织实施本重点学科建设规划与计划。  4、组织以本重点学科名义进行的各项活动。  第十三条 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并由有关分管领导和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为学科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校重点学科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院(部)或单位的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由院长(部主任、所长)任组长,有关分管领导和相关重点学科带头人参加。院(部)或单位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 学科带头人在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学校在重点学科的方向确定与调整、

7、团队组织与建设、经费安排与使用、资源配置与管理等方面,将充分听取学科带头人的意见。  第十五条 各级重点学科应聘请本领域知名专家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对本学科的建设和管理进行指导咨询。  第十六条 各级重点学科应加强知识产权产出、管理、实施与保护。重点学科团队成员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成果应标示本重点学科名称。  第十七条 各级重点学科应加强学风建设,积极营造浓郁的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氛围,坚决抵制学术不正之风。  第十八条 有关院(部)应健全和规范各级重点学科的信息管理,建立重点学科网页,做好重点学科建设相关信息资料的积累、整理、交流和利用工作,不断提高重点

8、学科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十九条 重点学科建设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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