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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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肃省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我省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管理,建立和完善财政促进金融支农长效机制,支持三农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10〕11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范围的通知》(财金[2010]117号)等文件精神,决定从2010年起在我省69个县(含县级市、不含县级区,下同)开展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工作,特制

2、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是指财政部门对上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增长幅度超过一定比例,且贷款质量符合规定条件的县域金融机构,对余额超增的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第三条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原则。财政部门建立奖励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和激励县域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支持农业发展。8(二)市场运作原则。涉农贷款发放工作遵循市场规律,金融机构自主决策,自担风险。(三)风险可控原则。县域金融机构在增加涉农贷款投放的同时,应当加强风险管理,降低不良贷款率,有效控制风险。(四)管理到位原则。

3、是指财政部门规范奖励资金的预决算管理,严格审核,及时拨付,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资金安全和政策实施效果。第二章奖励对象、条件和标准第四条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的对象是县域金融机构,指县(含县级市,不含县级区,下同)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法人金融机构)和其他就金融机构(不含农业发展银行,下同)在县及县以下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金融分支机构)。法人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银监部门批准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包括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金融分支机构包

4、括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县域内的分支机构。法人金融机构跨区域经营的,其在注册地和其他县的分支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的申报、审核和拨付,参照金融分支机构有关规定执行。8第五条财政部门对县域金融机构上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给予奖励。对年末不良贷款率高于3%且同比上升的县域金融机构,不予奖励。奖励资金中央财政承担70%,省级财政承担15%,县级财政承担15%。第六条奖励资金于下一年度拨付,纳入县域金融机构当年收入核算。第三章奖励内容的认定和统计  

5、第七条涉农贷款,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07]246号)和《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关于下发<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补充说明的通知》(银调[2008]5号)中“涉农贷款汇总情况统计表”(银统379表中的“农户农林牧渔业贷款”、“农户消费和其他生产经营贷款”、“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农林牧渔业贷款”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支农贷款”等4类贷款。  第八条涉农贷款平均余额按县域金融机构该年度每季度末涉农贷款余额的算术平均值填列,即每季度末贷款余额之和除以季度

6、数。如果金融机构(网点)为当年新设,则贷款平均余额为其设立之日起的每季度末贷款余额的平均值。  第九条 8金融机构报送县级财政部门的涉农贷款统计数据,应当与其同期报送人民银行的数据一致。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统计数据,由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负责质量监控、县级财政部门初审、省财政厅复审、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审定。  第十条 县域金融机构年末不良贷款率,按五级分类法对所有贷款进行统计、计算,由当地银行业监管部门审定,甘肃银监局监控。第四章奖励资金申请、审核和拨付第十一条县域金融机构按年度向县级

7、财政部门申请奖励资金。县域金融机构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涉农贷款统计口径和本暂行办法规定的奖励比例,计算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增量和相应的奖励资金。经同级(同级无机构的,由上一级确认。下同)人民银行审核确认,同时填报上年末不良贷款率变动情况,经上一级银行业监管部门审核确认后,于次年2月1日前向当地县级财政部门报送奖励资金申请和相关材料。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奖励资金申请书;相关材料应当反映当年及上一年涉农贷款季度平均余额、同比增幅、年末不良贷款率及变动情况、可予奖励贷款增量、

8、申请奖励资金金额等信息;当地人民银行审核意见;当地银行业监管部门审核意见;《甘肃省县域金融机构贷款质量认定表》(表1);《甘肃省县域金融机构贷款发放情况认定表》(表2)、《8甘肃省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发放及奖励资金申请表》(表3)、《甘肃省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发放及奖励资金情况表》(表4)等。  金融分支机构以县级分支机构为单位汇总填报。不符合奖励条件的县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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