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法律审核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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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法律审核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第三章 案件法律审核第四章 重大案件集体议案第五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内部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规范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法律审核和集体议案工作,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法律审核和集体议案工作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有错必纠,监督与指导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法制部门(或者法制员,下同)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法律审核工作。第二章 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

2、第四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起草或者制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或者涉及法律、法规、规章适用的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法律审核。第五条      规范性文件未经法律审核,不得提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审批或者办公会审议。第六条      起草部门(或者起草人,下同)拟制规范性文件后,应当连同必要的基础材料,一并送法制部门进行法律审核。第七条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核,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二)是否属于制定部门的法定职权

3、范围;(三)是否与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相协调、衔接;(四)是否包含不得设定的内容;(五)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第八条      法制部门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核,应当坚持对法律负责、法制统一的原则,以法律为准绳,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起草部门应当按照法律审核意见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法制部门可以就有关问题与起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必要时,可以就重大问题组织讨论、座谈。涉及重大分歧、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及时报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决定。第九条      法制部门应当将规范性文件自印发之日起30日内,通过公

4、安网“法律法规”栏目报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法制部门备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第十条      法制部门发现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规定相抵触的,应当提出纠正的意见,报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发出书面执法监督意见。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书面意见后10日内进行处理并报告处理情况。第十一条      法制部门应当每两年组织对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起草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对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已经不适应

5、消防工作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意见,并报制定机关审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的修改,适用本规范关于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的有关规定。第三章 案件法律审核第十二条      下列消防行政案件在作出决定前应当进行法律审核:(一)消防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除外);(二)消防行政强制(即时行政强制除外);(三)火灾事故认定复核案件。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设应当进行法律审核的事项,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第十三条      办理失火案、消防责任事故案等

6、刑事案件,下列事项在作出决定前应当进行法律审核:(一)变更、解除强制措施;(二)移送审查起诉;(三)撤销刑事案件;(四)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第十四条      应当进行法律审核的案件,未经审核,办案部门(或者办案人员,下同)不得提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审批。第十五条      对需要法律审核的案件,办案部门应当填写内部审批文书,连同案卷证据材料,一并送法制部门。对有办案时限规定的事项,办案部门送交法律审核时应当为法律审核工作预留必要的时间。第十六条      对案件进行法律审核,主要审核下列内容:

7、(一)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二)案件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三)拟作出的处理意见是否适当;(四)办案程序是否合法;(五)法律文书是否完备。第十七条      法制部门进行案件法律审核,主要通过审查案卷的方式进行,根据审核需要可以要求办案部门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第十八条      法制部门审核案件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符合案件审核要求的,签署审核意见,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审批;(二)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需要查清其他违法犯罪问题的,提出

8、补充调查取证意见,退回办案部门补充调查;(三)案件定性不准、处理意见不适当、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法律文书不完备的,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批准后退回办案部门依法处理。第十九条      法制部门应当结合案件法律审核等工作,按照下列要求组织收集、编选典型执法案例并组织点评:(一)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每年至少应当编选、上报本级办理的案件1起;(二)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每年至少应当编选、上报本级办理的案件2起;(三)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每年至少应当编选、上报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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