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

ID:40051428

大小:31.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9-07-18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_第1页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_第2页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_第3页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_第4页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附件1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工作,强化继续教育在推动我省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是规范继续教育证书管理,促进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措施。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继续教育实行证书登记制度。证书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

2、续教育的学时、内容、形式、起止时间、考核成绩、承办单位等。  第四条继续教育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是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基本理论、技术、信息等方面的知识。主要包括创新能力培养、现代科技知识、职业道德教育、团队协作、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内容。公需科目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各行业特点及现已开展继续教育工作实际情况统一确定,集中或分级组织培训。   10专业科目是指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行业专业新理论、技术、信息,以及行业内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主要包

3、括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了解和掌握国内外学科前沿发展动态,研究生产、管理中急需解决的问题等。专业科目由各部门、各行业根据行业专业发展需要统一确定,集中或分级组织培训。   第五条参加和接受继续教育是每个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时间,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不少于86学时(64小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26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不少于74学时(56小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52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22学时。每学时为45分钟。在继续教育年度内,学习时

4、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现已实行学分制的行业部门,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六条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使用的继续教育有效证书统一为《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以下简称《继续教育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发放、管理。   第七条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人事(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按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编码规则》(见附件)的要求,负责本辖区、本部门继续教育证书的申领、编号、备案、审验和发放管理工作。10   第八条《继

5、续教育证书》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保管或单位集中保管。证书丢失、损毁以及登记填满后,应按照发证渠道,及时申请补发或更换继续教育证书。   第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取得的各种有效证件,是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审验、复验的依据。参加由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认可的继续教育学习,或采取下列继续教育形式之一的,凭相关有效证明,可在《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   一、参加各级继续教育基地、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举办的各种进修班、研修班、培训班;   二、到科研、生产等单位服务、实习进修、出国进修或参加相应的

6、学历教育或攻读学位;   三、参加省辖市级以上的学术讲座、学术会议和交流;   四、承担国家、省重大专项、工程项目和课题研究;   五、在省级以上出版部门批准的正式出版物上发表、出版与本业务相关的论文、著作(译作)、以及论文被重要科技、社科文献检索系统收录等;   六、在科研、技术推广、教学、医疗等活动中获得各类重要奖项;   七、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专业技术职务外语等考试合格;   10八、参加援藏、援疆、援外及到基层、贫困地区参加支教、支农、支医、挂职、科技特派员和扶贫工作以及参加人力资源

7、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本单位、行业组织的服务基层活动;   九、参加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与本业务工作有关的有计划、有考核的各种自学活动;   十、参加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其他继续教育形式等。   第十条 继续教育学时计算办法可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一)参加国家部委、省、市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主办或委托举办的学习、培训、研修班等活动,学时按承办单位要求确定,或由选派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确定;  (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考试合格者,每门课15学时认定;课程进修,考核合格者,不满6个月的,每月按10学时认定,超过6个

8、月的,可计算完成年度全部专业科目的学时。  (三)参加国家部委举办的学术、交流会议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每天6学时确定,宣读、报告论文者另加6学时;参加省级学术、交流会议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每天5学时确定,宣读、报告论文者另加6学时。  10(四)参加国家级课题(项目)研究:在国家规定的完成时间内,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