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绩效管理办法

乡镇绩效管理办法

ID:39991813

大小:41.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7-16

乡镇绩效管理办法_第1页
乡镇绩效管理办法_第2页
乡镇绩效管理办法_第3页
乡镇绩效管理办法_第4页
乡镇绩效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乡镇绩效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乡镇安全生产绩效评估实施办法一、评估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二、评估原则(一)以落实安全监管、职业卫生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为核心,以重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重点,注重基层基础和日常工作。(二)坚持控制目标与管理目标,日常管理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三、评估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定的各类目标完成情况;国家、省市县部署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任务落实情况和主要目标完成情况等。四、评估方式和方法(一)控制目

2、标评估(15分)由县安监局依据指标统计情况进行打分。在控制指标内,每发生一起责任事故扣分。(二)管理目标评估:(85分)1、组织领导(10分)(1)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由乡镇党委负总责、政府实行“一岗双责”规定的扣3分。(2)乡镇安委会主任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安委会成员由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每有一个层面未按规定要求落实的扣3分。(3)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每少检查1次扣3分。2、工作部署(30分)(1)未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工作目标和

3、重点项目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纲要以及年度工作计划的,分别扣3分。(2)乡镇政府适时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专题工作会议,安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每少召开1次扣2分。(3)对五一、暑期(汛期)、安全月、国庆、“十八大”、“两节”、“两会”等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组织开展相应的监督和执法检查活动。每少安排部署1次扣2分;每少组织开展落实1次扣2分。(4)未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不及时组织应急演练的每次分别扣分;(5)对工作不积极、不主

4、动、不配合,甚至敷衍塞责,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发现一次扣5分。3、隐患排查治理(20分)(1)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试点、完成调查摸底。未开展或完成的,扣5分。(2)采取措施积极督促辖区内各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未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扣8分。(3)按时上报隐患排查统计报表和分析总结材料。未上报的,按照第二条第五款扣分;上报不及时、数据不准确的,一次扣3分。4、宣传教育培训(15分)(1)、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未

5、制定培训计划的扣3分;计划制定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要素不全的扣2分。(2)严格按照年度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组织或配合落实。未认真组织开展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扣3分。组织开展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工作少于两次的,每少一次扣2分。5、事故调查处理及救援(10分)(1)、对交办的事故及隐患举报事项,在规定时限内核查完毕,并及时上报核查结果。核查结果上报超出规定时限的扣3分,久查不结、无故拖延不报的扣3分。(2)、事故报告和信息反馈及时、准确,不迟报、瞒报和谎报事故。瞒报谎报一般事故的每起扣5分。(3)、按照“四不放

6、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做到定性准确,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意见适当,并及时结案。定性不准的扣2分,未落实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的扣3分。(4)、对不能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开展有效事故救援的每次扣分。五、考核评分标准安全生产绩效管理实行评分制,标准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单项不计负分。六、加分项对以下情况实施考核加分:乡镇政府及县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有一项加分,最高可加分。年终考核时,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有关部门(单位)向县安监局提出加分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

7、料,县安监局负责进行汇总审核、上报。七、“一票否决”项根据以下情况,对涉及的乡镇人民政府实行“一票否决”,受到“一票否决”的单位即为安全生产绩效管理较差单位。1、职责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或职业病危害较大以上责任事故的乡镇政府。2、发生2起以上(含2起)安全生产或职业病危害一般事故的乡镇政府;职责范围内发生2起以上(含2起)安全生产或职业病危害一般责任事故的县有关部门(单位)。3、发生一般以上事故隐瞒不报的。4、发生事故后未按照有关规定或应急预案抢险救援,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扩大,影响恶劣的。5、因

8、工作不力等可控原因,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给社会造成特别重大负面影响的。6、年度控制指标超出控制值的。八、补充说明(一)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职业病危害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参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5号)规定执行。(二)本考核办法由县安监局负责解释。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